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枪弹库智能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枪弹库智能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枪弹库智能化改造工程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电子工业专用生产设备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11: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16层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0月27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16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崔女士、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崔女士、李女士***-******** 130*****872 |
项目概况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枪弹库智能化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16层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XL03-*******
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枪弹库智能化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技术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16层会议室)
方式: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证明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1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1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3104@qq.com%EF%BC%89%E5%90%8E%E8%87%B4%E7%94%B5****-*******%EF%BC%8C%E9%82%AE%E4%BB%B6%E4%B8%BB%E9%A2%98%5C%E2%80%9C%E4%BA%94%E5%A4%A7%E9%98%9F%E5%AE%B6%E5%B1%9E%E5%8C%BA%E4%B8%AD%E5%BF%83%E9%81%93%E4%B8%A4%E4%BE%A7%E5%9C%B0%E9%9D%A2%E8%A7%84%E5%88%92%E5%B7%A5%E7%A8%8B-%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9%A2%86%E5%8F%96%5C%E2%80%9D%E5%B9%B6%E5%86%99%E6%98%8E%E8%81%94%E7%B3%BB%E4%BA%BA%E3%80%81%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5%8F%8A%E7%94%B5%E5%AD%90%E9%82%AE%E7%AE%B1%EF%BC%9B%EF%BC%8C%E5%9C%A8%E9%A2%86%E5%8F%96%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8%B5%84%E6%96%99%E5%AE%A1%E6%9F%A5%E9%80%9A%E5%90%8E%EF%BC%8C%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4%BC%9A%E5%B0%8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7%94%B5%E5%AD%90%E7%89%88%E5%8F%91%E9%80%81%E8%87%B3%E4%BE%9B%E5%BA%94%E5%95%86%E6%8C%87%E5%AE%9A%E9%82%AE%E7%AE%B1%E3%80%82" ignore="1">疫情期间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用彩色图片扫描件(word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6@qq.com)后致电***-********,邮件主题“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写明公司法人、公司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公司委托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户名、开户行及账号;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户名: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账号:****************4,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报名费”)并将汇款回执发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联系方式:吴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崔女士、李女士***-******** 130*****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李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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