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疗专项工程施工

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疗专项工程施工

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疗专项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SG0100G211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疗专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中医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疗专项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迎宾路与三环路区域(世一堂制药厂对面)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专项医疗工程建筑面积 9469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31日,共5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包含门诊、医技楼、住院部一、住院部二、住院部三、地库、培训中心、液氧站、门卫1、2、3、阳光厅及连廊、阳光厅及连廊;连廊(住院部二与急诊楼之间连廊)、连廊(住院部三至体检中心楼之间连廊)、连廊(住院部一至医技楼之间连廊)、连廊(住院二与阳光厅长连廊一段)及连廊(住院部三楼内连廊)。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成立不满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的无需提供此项)。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0月01日至评标之日,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评标之日,下同),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3.4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3.5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3.6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7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 2021 年10月15日17时00分至2021年10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08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8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10.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刘莹

电 话:189*****128

授权传真:****-********

授权E-mail: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专项 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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