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综合运营协调指挥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轨道交通综合运营协调指挥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综合运营协调指挥中心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0〕1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重庆轨道交通大竹林基地5号线大竹林车辆段控制中心大楼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轨道交通综合运营协调指挥中心”(简称COCC)。主要建设内容为轨道交通综合运营协调指挥中心软硬件系统、应用集成开发,包括显示、通信、广播等子系统,以及机房和调度大厅等。
2.3 ****************7001.png">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6642.60万元
****************7001.png">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110.3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轨道交通综合运营协调指挥中心项目包含综合运营协调指挥中心系统硬件设备,应用集成开发,包括显示、通信、广播等子系统,调度大厅的相关配套设施的全套硬件设备及软件平台、系统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及图纸、技术培训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及集成、设计联络、制造、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出厂检验、保险、包装运输、仓储、装卸、安装、安装督导、调试、验收、设备性能确认,负责系统及设备的单体调试、系统测试,第三方检测等全套技术服务工作。全面负责并确保系统通过合同工程验收、档案专项验收及按要求时间开通,在质量保证期内做好维修保养等。
本系统主要为有效地协调控制中心之间的接口关系,提升线网管理水平和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而建立的多技术支持、集成的轨道交通综合运营协调指挥中心系统,即基于每条线路控制中心之上的综合运营指挥、协调机构,用于管理重庆轨道集团线网运营。
项目的实施范围包括既有 1、2、3、6(含国博线)、4、5、9、10号线及环线,预留远期规划的 9 条线共计 18 条线路。
故项目实施范围为 9 线规模,即 1、2、3、4、5、6(含国博线)、9、10号线及环线,同时在机房规模(机房面积、供电、空调、管线管廊、消防、技防等)预留 9 条线入驻能力;同时在系统的整体架构设计上采用整体考虑,满足线性扩展能力的要求。
本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功能需求:
COCC总体定位为 “1个窗口,4个中心,5个基本功能”:
(一)1个窗口
支撑重庆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建设,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展现重庆轨道交通技术应用及运维手段的一个窗口;主要对应信息服务、数据服务和信息门户。
(二)4个中心
1.轨道交通路网日常运行监护调度中心:实现路网统一监视与指挥的调度中心;
2.轨道交通路网应急执行指挥中心:实现路网应急联动的处置中心;
3.轨道交通路网运营智能分析决策中心:提升运能效率和运营安全的智能决策分析中心;
4.轨道交通路网信息服务中心:提供信息权威发布、舆情监控、危机公关功能的信息发布中心。
(三)5个基本功能
1.线网级监视与异常发现
作为路网级运营执行指挥机构,必须构筑宏观/中观为主的主动监护能力,即作为COCC运营值守,必须不仅能够看到OCC级行车和设备调度看到的内容,而且能够看到路网级的宏观行车、乘务、客运、客流分布、设施设备状态等整体态势。在运营过程中,必须过滤正常信息而挑出异常状态进行跟踪和协调指挥,故应智能地对海量的视图、数据进行过滤筛选,从中感知异常信息,并推送给运营指挥人员重点关注的内容。
2.线网级调度指挥
即具体执行处置的手段,1)值守,作为指挥机构的窗口。2)调度联动,通过对行车、乘务、客运计划调整;对其它轨道交通辅助机构指令要求,在路网级综合指挥路网的运营。
3.线网级应急事件处置协调
1)出现突发事件时,应进入应急处置模式。2)具备对轨道交通各单位、部门的报送工具和手段等。
4.线网运营智能分析决策
出现异常状况时,路网级运营指挥人员必须判定异常的真假、异常影响范围、异常的风险等级、异常的劣化趋势4个核心问题,面对海量的数据和视图,路网级运营指挥人员不可能具备海量的记忆和计算能力,故必须由系统给出两类分析、经验积累、历史报表、报告,辅助指挥人员决策。1)实时(即时)统分,包含统计结果和实时指标,从行车、客流、设施设备、运营组织4个方面,运用实际经验对事态进行判定;2)针对较为复杂的问题,光实时统分结果可能不足以作为精准判断的依据,故必须结合历史数据,得到基于海量历史积累数据的精确分析结果。
5.线网信息服务
轨道交通作为最重要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关系政府形象、公众福祉,必须对政府和公众负责,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对内对外打破信息壁垒,并进行舆情监测,安抚乘客、通报政府,关键时作为危及公关的工具。
2.5 工期要求:18个月
质量保证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和运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及以上国内轨道交通线网指挥中心系统集成项目合同业绩(TCC或COCC或NOCC或NCC或高铁线网指挥中心或城际铁路线网指挥中心,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业绩;业绩的中标单位或承包单位必须是投标人单位,不包括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不包括分包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9001.png">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重庆轨道集团大竹林基地)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8室 |
联系人: | 熊先生 | 联系人: | 李先生、谢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1121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139*****85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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