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原东湘锰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零陵区]原东湘锰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原东湘锰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东湘锰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零发改投【2021】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审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原东湘锰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 招标编号:HNTYC2021-GC(YZ)-010

2.3 建设地点:零陵区东湘桥村

2.4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工程建设内容为:治理工程设计报告,对应急处置初步回填的矿区周边积水采坑进行深度回填;对回填后的尾矿库下游采坑覆盖客土,种植混交林;对东湘锰业厂区内碳酸锰矿及废矿进行清运;对厂区内的大型废弃氨水罐、硫酸罐进行清洗,清洗液外运。本项目概算投资约为:872.5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87.66万元;设计费 34.23万元;不可预见费用31.51 万元;竣工验收费15.75万元,设计编制费用3.43万元,最终以永州市零陵区财评价格为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60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7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验收的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设备质保期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限。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要求投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国土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环保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拟任本项目负责(项目经理)人须具备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拟任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地质或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工环地质或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项目需要标准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且除设计负责人外无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gcxm.hunanjs.gov.cn/)查询为准),出具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同时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 10月15 日8:00至2021 年10 月26 日17:00止,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下载/获取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等相关招标技术资料(投标人首次登陆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 CA 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后方可下载)。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注: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无法录入信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上办理好诚信库入库后按流程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如下(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形式一: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至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形式二: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函)

形式三:电子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零陵区珠山镇

联系人:刘明勇

电 话:152*****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零陵区澳海云天10栋

联系人:蒋海鹏

电 话:137*****5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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