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冬季防寒大衣制作招标公告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冬季防寒大衣制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冬季防寒大衣制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E座3单元1501室新疆优尚资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13567号-00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冬季防寒大衣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73600

最高限价(元):873600

采购需求:



数量:624

预算金额(元):873600

单位:套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已与甲方签订合同要求期限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须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E座3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A座10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A座10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优尚资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9号

联系方式:177*****858 田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优尚资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98号新疆大公馆E座3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135*****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晓乐

电 话:135*****392

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 包文泉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寒大衣 冬季 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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