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和馨园社区公园景观工程施工

长沙高新区和馨园社区公园景观工程施工

长沙高新区和馨园社区公园景观工程项目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3]8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长沙高新区和馨园社区公园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长沙高新区和馨园社区公园景观工程施工。

2、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3、建设规模:本项目东临和馨园小区,西临长沙绕城高速公路,南北长约600米,东西宽约130米,总用地面积53344.9平方米,设计以宽窄不一的特色主园路作为全园的主线,自北向南分别连接“趣味活动区”、“阳光草坪区”、“儿童游戏区”、“运动健身区”、“林荫活动区”五大景观节点,整体形成“一带五区”的景观空间,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地形造型、园林绿化、园林附属工程、建筑小品、景观照明、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配套的游道、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施工(不含公园内市政道路)。详细内容见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工期要求:12个月。其中绿化苗木栽植须在2014年上半年种植的黄金季节完成。

9、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进行保修。

10、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5(1),且只评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且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省内具有1个(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项目经理证(若证书区分等级,则须为壹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或相近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近三年内具有1个(含)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人、技术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是指有效期为2011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已完工的类似工程,须同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参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7、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8、投标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9、本次投标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3年9-11月份社保证明);

10、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投标前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已备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

1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承诺书》原件;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14、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禁止在长沙市范围内参加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及停止执业的建造师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和馨园社区公园景观工程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和馨园社区公园景观工程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 2日至2014年 1 月 21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1 月 6 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 月 22日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具体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www.cshtz.gov.cn)上发布。

八、其他内容: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和投标文件评审相关资料均需复印件或影印件,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九、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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