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桥十月农民还建新村二期地下停车库地坪漆及交通标识标线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桥十月农民还建新村二期地下停车库地坪漆及交通标识标线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大桥十月农民还建新村二期地下停车库地坪漆及交通标识标线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夏区文化路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L-JX2021-0087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1】00871号
3、项目名称:大桥十月农民还建新村二期地下停车库地坪漆及交通标识标线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3.340266(万元)
6、最高限价:93.340266(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考核B证;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公告发布起前6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证明为准,提供正确查询网址及查询账号密码)和完整的劳动合同,并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及不良行为,只承担本工程;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及班子八大员身份证、上岗证(安全员提供安全考核C证)、相关专业职称证、毕业证、完整的劳动合同、近6个月(公告发布起前6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证明为准,提供正确查询网址及查询账号密码);
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6个月(公告发布起前6个月)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的完税凭证明(包括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零申报的必须提供零申报证明);
6、提供近三年法人、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
9、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公告发布起查询,网上自查加盖公章、如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报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夏区文化路3号
3、方式:
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审核,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清晰可见、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胶装成册),复印件留存,不接受补遗文件。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核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视为审核不合格。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夏市民之家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夏市民之家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夏区阳光创谷
联系方式:158*****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夏区文化路
联系方式:159*****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艾露
电话:15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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