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冷库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冷库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冷库制冷设备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5日16: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昊
项目联系电话155*****302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时老师 ***-********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明昊 155*****302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ZB-C-09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冷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人现使用食堂冷库与蔬菜切配间在同一房间,不利于当前食品原料特别是冷链食品的新冠病毒常态化防控,因此需购置冷库一个,另行择处安置,使冷链食品储存区域与切配区域彻底分和隔离,加强新冠病毒疫情的防控力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时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安装的能力;(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 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获取,(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17号         

联系方式:时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森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与香霞路交口南150米            

联系方式:李明昊 155*****3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昊

电 话:  155*****302

 

标签: 冷库设备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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