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黎场乡污水处理厂建设招标公告
石柱县黎场乡污水处理厂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黎场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由石发改审〔2013〕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移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黎场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黎场乡。
2.3 工程规模:建设处理能力75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建设管网长6.2km,建安费约900万元。
2.4 工 期: 12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中所示的全部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营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需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3日起,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cqszgg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地勘报告、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4 年1月23日13时30分至2014年1月23日14时00分,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移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101号
联 系 人: 谭老师
联系电话: ********
传 真: ********
代理机构:重庆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金街9号银泰大厦18楼
联 系 人:崔老师
电 话:********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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