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学院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1年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学院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学院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政采[2021]076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14480号
3、项目名称:2021年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学院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预算金额:22.5(万元)
6、最高限价:22.5(万元)
7、采购需求:
2021年武汉轻工大学食品学院设备采购项目,包括:(1)防爆空调4台;(2)VOC泄露报警装置4套;(3)温湿度监控系统4个;(4)视频监控系统1套;(5)应急器材柜1个;(6)音响套装1套;(7)电脑数显恒流泵2台;(8)多功能酶标仪1台;(9)高速分散器1台;(10)万分之一电子天平5台;(11)电热鼓风干燥箱2台;(12)冰箱(595L)1台;(13)冰箱(186L)3台;(14)表面界面张力仪1台;(15)电泳仪三件套1套。
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负责将约定的全部货物送至采购方要求的实验室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018年10月以来,供应商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询价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3、方式:
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表(见公告附件)现场获取。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2.质疑。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轻工大学
地址: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雅娜
电话:***-********
",标签: 食品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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