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万吨/年炭化室高6.78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万吨/年炭化室高6.78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6万吨/年炭化室高6.78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FJTP-********15991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万吨/年炭化室高6.78米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万吨/年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上石村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
2.2项目概况: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万吨焦化产能,拟在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原翼钢焦化的场地建设156万吨焦炉项目,焦炉炭化室高度6.73/6.78米复热式捣固焦炉,孔数2*59合计118孔。焦炉机械采用SCP一体机,焦炉煤气脱硫为湿法脱硫+脱硫废液制酸工艺。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建筑安装施工、冷试、热负荷试车、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EPC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本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
1)负责156万吨/年捣固焦化升级改造项目整体工程总体设计;
2)不含污水处理站工段、焦炉烟道气脱硫脱硝工段、干熄焦工段、制酸工序工段的EPC建设;
不含机修车间、空压站、除盐水站、办公室、厕所辅助设施的建设;
3)总承包范围内环保设施按照山西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标准配套建设;
4)总承包范围内配套的煤气管道、工艺管道、附属设备、电气、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5)负责项目区域内地基工程的设计,地基桩基处理工程由招标人负责实施。
2.4 工期要求:
焦炉投产:焦炉桩基完成后,12个月1号焦炉投产、14个月2号焦炉投产。
关键节点要求:(1)合同生效15天完成初步设计,合同生效10天出具焦炉桩基图。
以上节点分别考核。
设计工期:由于承包人原因图纸交付时间延误,每延误1天按5万元(不含税)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
投产工期: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投产工期延误,延误16天~30天,每天按10万元(不含税)支付违约金,延误30天以上,每天按20万元(不含税)支付违约金,分档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2% 封顶。
投产工期提前奖励:
每提前一天投产奖励承包人8万元(不含税);投产工期提前奖励合计封顶800万元(不含税)。
2.5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3.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并可从事证书许可的总承包业务。
3.2.2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5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6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具有已投产的1座炭化室高6.00m及以上焦炉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或提供满足上述工程特征数据的单独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及投产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工程特征,若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无工程特征可提供图纸或技术附件等补充说明资料,或项目业主提供的已投产或达产的证明材料。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3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工程重要文件)。提供的材料为中文版。
(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焦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或主要设计人)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图签、重要文件等)。提供的材料为中文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到招标人项目实施所在地进行技术交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交流证明函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15日9时00分至2021年10月22日23时59分59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本投标项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1标书费)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客户指南”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三明市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技改部三楼会议室。(三明市三元区青山三村15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楼505、506室
电子邮件:********8@qq.com
电 话:****-********、********,联系人:苏工、冯工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退投标保证金电话:****-********
招标人: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上石村
联系人:黄工、张工
电 话:****-*******,********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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