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保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 标 人:国建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包 人: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堡子村,2×350MW发电机组于2016年投产,项目占地面积370亩。安保服务项目主要负责生产及办公厂区的24小时不间断安保服务,确保西宁热电公司的人员、财产安全稳定,同时要做好消防巡检及监护、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1.1.1负责厂区正门(南大门)、西门、治安消防监控室、综合办公楼大门及生产二道门等五处门卫工作。
1.1.2.负责维护厂区的治安、生产、建设秩序,进行24小时交叉巡逻及治安监控。
1.1.3.负责对需要24小时守护的监控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守卫。
1.1.4.负责对厂区消防安全器材及设施、监控设备及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1.1.5.负责厂区安全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的监视、管理工作。
1.1.6.负责维持厂区正常的办公、生产、施工、生活等治安秩序和人员财产安全,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采取积极措施予以排除,对发生的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及时向有关单位及领导报告。
1.1.7.负责厂内行驶车辆的限速、限载工作。
1.1.8.负责对突发事件、生产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及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到场制止,做好现场秩序有效维护和协调保卫工作。
1.1.9.负责做好现场消防日常巡检及消防监护。
1.1.10.负责当发生群体性事件时,确保厂区公共财产及人员的安全。
1.1.11.按要求定期进行事故预防演练工作,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保服务管理条例》的前提下,完成我厂交付的其他治安保卫、防范的临时性工作。
1.1.12投标人根据发包方要求,认真做好厂区大门及相关岗位的保卫工作,查验进出人员、车辆通行证;登记临时访客人员信息并落实访客要求;临时出入厂区小型车辆登记具体信息并认真落实信息;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应登记车辆物资信息,出厂时审验公司出具的出门证及所载物资明细后予以放行。
1.1. 13.投标人负责发包方的大型活动、应急演练、大(小)修等现场秩序维持工作。
1.1.14.投标人负责配置现场巡逻和治安保卫所使用的交通工具以及安保器材。
1.1.15.投标人做好交接班及巡逻情况记录。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但不限于)
(1)承包方负责厂区正门(南大门)、西门、监控室、综合办公楼大门及生产二道门等五处门卫工作。治安保卫执勤人员负责对进出车辆、人员及物资的检查、登记和疏导管理,及时做好记录。
(2)承包方负责治安保卫人员对厂区定期、不定期巡逻执勤(主要是夜间),发现、处置可疑情况并制止不法侵害、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如遇火灾、爆炸、盗窃、破坏等治安事件及时向安保队长及相关部门报告,及时进行制止或处理,做好前期处置,同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做好巡逻出警记录,维护施工秩序和安全防范工作。
(3)承包方负责消防控制室及治安监控室的日常值班工作,派驻能够具备监控设施操作基本技能的工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内人员必须具有消防资格证),负责通过电子监控设施及时发现警情并报告、组织巡逻检查和处置消防及治安事件,及时做好巡逻出警记录;负责做好监控室内设备、设施的日常清扫维护工作。
1.2.3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实施地点: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时间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三个已完成的,且单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2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1年10月23日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门前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交通工具及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新 电话:130*****081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11月8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国家电投区域评标基地报名室(1)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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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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