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街道大麦圩畈灌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川街道大麦圩畈灌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第190期常山县金川街道大麦圩畈灌区改造工程
(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3-190号2014年1月3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山县金川街道大麦圩畈灌区改造工程已由常山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常水[2013] 17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5万元;
2.3 招标内容:土方开挖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求无违反常监管办[2011]23号、24号文件规定的内容)
3、项目负责人可以兼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可以兼质量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要求按常监管办纪【2012】1号《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规定执行及常监管办【2013】11号文件规定执行。
5、投标申请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个岗位)、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7、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反之视作自动弃权。
8、根据浙水建[2008]13号规定,招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档案记录查询。外省企业执行浙水建[2009]30号文规定。
9、所有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名单报送检察院,请检察院协助核查该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记录,如有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如有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取消投标资格。
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注册地不在常山县行政区域内的水利施工企业必须按常水【2013】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常山县外水利施工企业进常登记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开标前须按规定向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席位费800元;
3、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资料费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下午3时30分,递交地点: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人: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余泽龙 联系电话: 135*****006
代理单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巧巧 联系电话:****-*******
七、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委托人,以及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原始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原始凭证为投标前持续六个月的情况,新成立企业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时间至投标前)
八、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前附表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招标公告与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数额、提交方式及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常山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常山县金川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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