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2021年清泉镇花园新城及成德南二绕安置房小区维修监理单位 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2021年清泉镇花园新城及成德南二绕安置房小区维修监理单位 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清泉镇花园新城及成德南二绕安置房小区维修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青白江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5日22:16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17:00
预算金额¥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53*****568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青白江区清泉镇青石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老师153*****56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1号附21号A座4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 ***-********
附件:
附件1

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清泉镇花园新城及成德南二绕安置房小区维修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1年清泉镇花园新城及成德南二绕安置房小区维修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53*****5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青白江区清泉镇青石路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老师153*****5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1号附21号A座401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21年清泉镇花园新城及成德南二绕安置房小区维修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按照相关程序对2021年清泉镇花园新城及成德南二绕安置房小区维修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监理服务收费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清泉镇花园新城及成德南二绕安置房小区维修项目监理单位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对本工程主要花园新城安置小区和成德南二绕安置房组成,包含外墙修补、屋面防水改造、通气孔渗水改造。

项目总投资:*******.53元。

监理费控制价:50000元

2.项目地点:青白江区清泉镇。

3.监理范围: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各方关系的组织协调。

4.监理内容:

(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审查设计变更;

(6)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测试和监控;

(9)监督承建商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

(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1)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15)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7)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18)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

(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5.监理要求:

(1)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委托人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帮助委托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4)供应商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修复服务要求对修复服务进行监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性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房建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配备其他监理人员至少1人需具有监理员证书和招标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为投标单位

四、报价须知

1.本单位人员);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构代码证”;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提交身份证;

(2)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5)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房建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配备其他监理人员至少1人需具有监理员证书和招标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7)供应商应提供入青白江区交易中心第三方中介机构库的截图。
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或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将作无效处理。

2.资料提交及报价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于2021年 10月 2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将报价函(见附件)以及以上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交至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1号附21号A座401号,逾期不予接收或作无效处理。

3.报价为包干价,包括监理人正常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额外工作报酬、补偿费、奖励、利润、税金等所有有关的费用。

4.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将作无效处理。

5.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确定公告。

五、本次询价邀请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人民政府

地址:青白江区清泉镇青石路68号。

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153*****56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1号附21号A座40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电 话:***-********

二、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安置房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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