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纪念碑建设招标公告

革命烈士纪念碑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株洲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建设项目 已由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株县发改[2012]80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株洲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201401

2.2、项目名称:株洲县革命烈士纪念碑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株洲县南阳桥乡三望冲村

2.4、工程概况:建设一座烈士纪念碑,碑高10.1米,碑前新建500平方米参观瞻仰的广场,碑的一侧新建4间陈列展览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四周绿化,造价约310万元。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一次交验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

2.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三级)并同时具有园林古建筑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5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则应提供劳动合同和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退休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时所需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7)施工员证、(8)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9)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

上述资料需验原件,并递交三份复印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入围办法:当报名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从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数量不少于9家的入围投标人。当报名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9家(含9家)时全部入围。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陆万 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2014年1 月6日-10日(北京时间,下同)

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3:30分-16:30分

6.2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招标投标管理局窗口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等资料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27 日

9:30分,地点为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 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县民政局

地 址:株洲县渌口镇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联 系 人:包女土

电 话:152*****55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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