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长沙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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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长沙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5日 21:35

湖南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与长沙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拍卖公告


湖南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长沙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1年10月30日10时至2021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包括湖南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宁乡市县城郊乡茶亭寺村土地一宗、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价值共计为4728.9570万元,其中建筑物评估价为3051.55万元,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为1645.75万元,附属物(行吊与变压器)评估价为31.6570万元。

拍卖标的见源自湖南湘军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湖南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长沙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出具的湘军资评报字[2021]007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对应摘录部分(详见下文表格及附件中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起拍价:435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竞买人如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整倍数。

(一)房屋建筑物明细:


不动产权证号

户号

建成时间

登记时间

状态

结构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1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0号

厂房B

2014/10/1

2015/1/27

抵押查封

钢结构

工厂厂房

5479.43

2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1号

厂房C

2014/10/1

2015/1/27

抵押查封

钢结构

工厂厂房

2056.79

3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6号

厂房D

2014/10/1

2015/1/27

抵押查封

钢结构

工厂厂房

5479.43

4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3号

101-601

2014/10/1

2015/1/27

抵押查封

钢筋混凝土

综合

4659.79

5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7号

4-101

2010

2015/7/17

抵押查封

钢筋混凝土

综合

475.05

6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0号

4-201

2010

2015/7/17

抵押查封

钢筋混凝土

综合

475.05

7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2号

4-301

2010

2015/7/17

查封

钢筋混凝土

综合

475.05

8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1号

4-401

2010

2015/7/17

查封

钢筋混凝土

综合

474.05

9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9号

3-101

2010

2015/7/17

查封

钢筋混凝土

工厂厂房

1523.33

10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8号

3-201

2010

2015/7/17

查封

钢筋混凝土

工厂厂房

1523.33

11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3号

3-301

2010

2015/7/17

查封

钢筋混凝土

工厂厂房

1523.33

12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1号

门卫室

2010

2015/7/17

查封

混合结构

配套设施

40.19

13

宁房权证城郊字第********5号

传达室

2010

2015/7/17

查封

混合结构

配套设施

30.83

合计

24215.65

(二)土地信息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权利证书号

使用权面积(㎡)

土地用途

使用权类型

终止年限

1

宁乡县城郊乡茶亭寺村

宁(1)国用(2015)第0321号

36494.7

工业用地

出让

2065/4/5

(三)附属物

序号

存放地

机器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厂家

出厂日期

使用状态

1

钢结构厂房D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10T25.8M

1

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2015/2/3

正常使用中

2

厂区

变压器

XGN-12

1

长沙玉潭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2014-9-18

正常使用中

3

钢结构厂房D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5T-25.8M

1

河南省矿山起 重机有限公司

2015-2-3

正常使用中

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中的大部分厂房已对外出租,宿舍楼、办公楼、食堂等亦为承租人使用,相关租赁合同可随时解除,不影响买受人购买后的正常使用。

2、本次拟拍卖的标的物以拍卖时及拍卖成交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标的物虽由湖南湘军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评估,网站内的评估报告附件仅作为本次拍卖参考之用,不作为最后交付的依据。管理人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完整性、完好性和安全性,不能保证拍卖的标的能够正常使用,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

3、买受人移交标的过程中,不属标的范围内的物品,买受人不得搬离、处置、挪动(管理人有要求的除外),违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4、买受人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在标的移交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责任及赔偿由买受人负责,委托方、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买受人或买受人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标的吊装、运输等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非拍设备或物品损毁及人身伤害等全部责任概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等均以现状交付为准,管理人不负责对拍卖标的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6、上述拍卖标的物中的绝大部分建筑物均已被抵押。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符合宁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政策的竞买人优先。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意向竞买人经过实地看样后,须提交相关资质来我方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来我方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施工安全协议》等相关文件,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与竞买。未取得竞买资格者自行参加竞买的,管理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相关后果。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0月25日前(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联系人:邹律师183*****080153*****339

五、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法由双方各自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实物资产以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果拍卖后发生非因管理人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权证的情况,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保证金: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2、余款: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即2021年11月15日16点前)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备注买受人姓名

户名:湖南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

账号:8201 0300 0026 10572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个人参拍流程:https://pro.jd.com/mall/active/3NvsKEmTcLo2c8K4NfLNDWWnEsHK/index.html

企业参拍流程:https://pro.jd.com/mall/active/2NLnxeretyUVmnPaeRUxWLNyzXcH/index.html

保证金缴纳问题解答:https://pro.jd.com/mall/active/cigXJZQfuL9GC5u4MgfwEdR7AqZ/index.html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宁乡市经开区车站路湖南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管理人办公室,联系方式:邹律师183*****080153*****339】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需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企业准入等情况,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法院和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邹律师183*****080153*****339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京东辅拍机构:湖南通涵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湖南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长沙固松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所含标的物

  • 拍卖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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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湖南
    当前价:¥4350万
    13次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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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处置 管理人 文化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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