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安全生产示范阵地建设招标公告
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安全生产示范阵地建设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安全生产示范阵地建设 |
项目概况: | 按照厂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为建设安全生产示范阵地,在全厂树立先进典型和标杆示范,厂党委宣传科(企业文化科)广泛调研,对已经具备条件的第十二采油厂及指定实施地点实施安全生产示范阵地建设。 主要包括:场地标准化建设、安全目视化建设、安全文化展示、制度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等(含运输费、安装费)。 服务商应按照配货详情进行上门配送,配送至甘肃省合水县采油十二厂及指定实施地点。 |
项目单位: | 第十二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2营业执照: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3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0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谈判文件递交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 2.5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售后服务可靠;承包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2.6人员要求:负责安装的人员不少于2人。(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2.7其他要求:被列入长庆油田分公司或第十二采油厂失信合作乙方黑名单的承包商不允许参与本次谈判; 选商结束后,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承包商原因导致的事后合同,由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服务商承诺)。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21年10 月 18 日至2021年 10月 20 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含税),售后不退,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武靖钧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苏成全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388 |
其他: | 无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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