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河定湖段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新店河定湖段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临湘市新店河灯明联盟立新河河段、新店河定湖段治理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3]225号、湘水计[2013]2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临湘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店河为黄盖湖一级支流,是湖南省与湖北省的界河,左岸属湖南省临湘市,右岸属湖北省蒲圻市。新店河发源于药姑山东麓临湘市与蒲圻市交界处的十字坳,流经临湘市羊楼司、坦渡、定湖3个乡(镇),于石刀河汇入黄盖湖,干流全长46km,流域面积320km2。
本次招标治理范围为:临湘市新店河灯明联盟立新河河段治理工程位于临湘市坦渡乡,本次治理河段长度5.2km(桩号13+3 00~18+500);临湘市新店河定湖段治理工程位于临湘市定湖镇,本次治理河段长度4.0km(桩号9+300~13+300)。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临湘市境内。
2.3 专业类别: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4 建设规模:
(1)临湘市新店河灯明联盟立新河河段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5.2km。建设内容:堤防加高培厚工程长5.2km;墙式护岸工程长0.7km;坡式护岸护脚工程长5.2km;锥探灌浆工程长0.75 km;水下安装格宾笼护脚工程长0.74km;涵闸新建1处、加固改造3处; 河道清淤l.Okm。
(2)临湘市新店河定湖段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4.0km。建设内容:堤防加高培厚工程长1.7km;墙式护岸工程长0.7km;坡式护岸护脚工程长3.55km;填塘固基工程长0.15km;水下安装格宾笼护脚( 滩)工程长0.7km;穿堤涵闸重建5处;机埠拆除重建2处;河道清淤0.2km。
本次招标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7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含施工阶段地质补勘、工程测量)、施工阶段技术服务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由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均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为依据);
3.3 投标人必须是《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和《湖南省2013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3]6号文)的企业,且以往在临湘市水利项目施工中没有工期拖延或质量缺陷问题;
3.4 拟任项目经理(设计施工总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一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5 拟任施工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一施工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6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7投标人拟配备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并提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和密码),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配备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均以证书原件为依据);
3.8 企业作为承包人(独立法人资格或联合体,非分包人),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2个及以上同等类别工程业绩,具体技术条件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均以原件为依据);
3.9投标人的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信息以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结果为准;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且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有关格式;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委托代理人参加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只能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拟任项目经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4年01月08日~2014年01月12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文件下载专区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肖先生)。
5.3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入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1)进入湖南省水利厅网页http://www.hnwr.gov.cn/后点击右下角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 http://61.187.56.50/;(3)http://ztb.hnwr.gov.cn/。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湘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6*****950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湖南省水电设计院内)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人: 谭昭君、汪琛、朱虹、许正举
传真: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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