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直岗拉卡水电站二次电缆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发改委计基础[2001]1717号的项目计划,负责进行青海省直岗拉卡水电站工程第5号水轮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与银行贷款。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电缆设备的招标工作,本项目(项目名称: 青海黄河直岗拉卡水电站二次电缆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16)招标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担本设备采购项目的企业法人前来对上述项目的实施、完成、维护及缺陷修复进行密封投标。
1.工程概况
直岗拉卡水电站工程位于黄河干流上游的青海省尖扎县与化隆县交界处,距上游李家峡水电站坝址7.5km,距青海省西宁市公路里程109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36946km2,占黄河全流域面积的18.4%,多年平均流量684m3/s,总库容1540万m3,正常蓄水位2050.0m,枢纽工程由土坝、溢流坝、厂房和开关站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坝顶全长465m,呈一字型拦河布置。河床式电站厂房布置在河床右侧滩地上,土坝布置于左侧的主河床,溢流坝居中布置在河床右侧滩地。本工程为三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90MW,电站厂房内装设5台单机容量为38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设计水头12.5m,为低水头径流式电站,年发电量762GW·h,年利用小时3969h。工程于2002年8月正式开工,2002年12月二期截流,2005年4月下闸蓄水,2005年5月~2006年6月1~4号机组已经相继发电。5号机组计划2014年-5月发电,2014年10月工程竣工。项目业主为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号机组电缆设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
2.招标范围
电缆的制造、试验、运输、交货、指导和技术服务。
3.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2014年2月15日前。
交货地点:直岗拉卡水电站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上。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本项目采购设备的
能力,拥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试验合格证书,并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在过去6年内,设计和制造过发电厂或变电所至少10个台套的高低压各型电缆,到开标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2年以上;
4.1.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4.1.3 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
4.1.4 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安装指导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类似经验。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3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前,投标人可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5.3 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补遗等内容。
6.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4年1月23日10:00 (北京时间)
8.投标和开标地点
8.1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9楼),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
8.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尖扎县坎布拉镇直岗拉卡水电站
邮 编: 811900
联系人: 宋先生
电 话:****-*******、189*****522
传 真: ****-*******
招标代理: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603室
开 户 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
帐 号:****************047
代理服务费的汇款账号及开户行见招标公告,转账支票请在进帐单备注栏填写“********1”交换行号;电汇或网上银行请在备注栏填写“********2191”行号。
(此账号为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不同于递交投标保证金账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陈先生
电 话: ***-******** ***-********
传 真: ***-********
邮 编: 400020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直岗拉卡水电站二次电缆设备采购(二次)招标编号:
****-********16招标文件招标人: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月 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第三部分评标办法23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28第五部分 技术要求45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76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法人)根据国家发改委计基础[2001]1717号的项目计划,负责进行青海省直岗拉卡水电站工程第5号水轮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与银行贷款。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电缆设备的招标工作,本项目(项目名称: 青海黄河直岗拉卡水电站二次电缆设备采购;项目编号:
****-********16)招标采用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邀请具有合格资质、愿意承担本设备采购项目的企业法人前来对上述项目的实施、完成、维护及缺陷修复进行密封投标。1.工程概况直岗拉卡水电站工程位于黄河干流上游的青海省尖扎县与化隆县交界处,距上游李家峡水电站坝址7.5km,距青海省西宁市公路里程109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36946km2,占黄河全流域面积的18.4%,多年平均流量684m3/s,总库容1540万m3,正常蓄水位2050.0m,枢纽工程由土坝、溢流坝、厂房和开关站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坝顶全长465m,呈一字型拦河布置。河床式电站厂房布置在河床右侧滩地上,土坝布置于左侧的主河床,溢流坝居中布置在河床右侧滩地。本工程为三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90MW,电站厂房内装设5台单机容量为38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设计水头12.5m,为低水头径流式电站,年发电量762GW?h,年利用小时3969h。工程于2002年8月正式开工,2002年12月二期截流,2005年4月下闸蓄水,2005年5月~2006年6月1~4号机组已经相继发电。5号机组计划2014年-5月发电,2014年10月工程竣工。项目业主为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号机组电缆设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2.招标范围电缆的制造、试验、运输、交货、指导和技术服务。3.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2014年2月15日前。交货地点:直岗拉卡水电站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上。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4.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本项目采购设备的能力,拥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试验合格证书,并且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在过去6年内,设计和制造过发电厂或变电所至少10个台套的高低压各型电缆,到开标之日止已成功地运行2年以上;4.1.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4.1.3 具备相应的设施、场地、厂房、实验、办公条件、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检验测试手段,设备的图纸、工艺和技术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能力按规定的进度要求履行合同;4.1.4 执行本项目管理、设计、试验、制造、质量控制、检测、参与现场培训和安装指导等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类似经验。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4.3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4.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前,投标人可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5.3 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补遗等内容。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 《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 www.cqzb.com)7.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1月23日10:00 (北京时间)8.投标和开标地点8.1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9楼),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8.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9.联系方式招标人: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尖扎县坎布拉镇直岗拉卡水电站邮编: 811900联系人: 宋先生电话:
****-*******、
189*****522传真:
****-*******招标代理: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603室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帐号:
****************047代理服务费的汇款账号及开户行见招标公告,转账支票请在进帐单备注栏填写“
********1”交换行号;电汇或网上银行请在备注栏填写“
********2191”行号。(此账号为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不同于递交投标保证金账号)联 系 人:刘先生陈先生电话:
***-******** ***-******** 传真:
***-********邮 编: 40002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尖扎县坎布拉镇直岗拉卡水电站邮编: 811900联系人: 孔先生电话:
****-*******传真: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603室联系人:刘先生 陈先生 电话:023—67703281 677061211.1.4项目名称青海黄河直岗拉卡水电站二次电缆设备采购1.1.5建设地点青海省尖扎县与化隆县交界处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来源已经落实1.3.1招标范围同招标公告1.3.2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2014年2月15日前。交货地点:直岗拉卡水电站工程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上。1.3.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时间: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疑问送达时间,1、质疑开始时间:2014年1月3日(北京时间)2、质疑结束时间:2014年1月7日11:00时(北京时间)1.10.3招标人答疑时间1、答疑开始时间:2014年1月7日11:00时(北京时间)2、答疑结束时间:2014年1月8日17:00时(北京时间)1.11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接受中标人将中标内容再次分包1.12允许投标文件偏离范围和幅度不允许2.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技术要求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后,若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进行澄清时,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提问区”栏目提问,提问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8日11时00分前。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时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时,应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答疑补疑区”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和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截止时间2014年1月8日17时00分前。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和补充内容,招标人和招标机代理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全部答疑内容和补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3.1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二个部分(含电子光盘二份),均为明标,投标文件均须按要求单独编制、编页码、装订、密封和递交。2、各部分内容和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是最基本要求,投标人需一一响应,详细填写并按顺序编排。允许投标人为证明自己的实力和能力提供另外的资料。投标文件格式中表格可以扩展。4、资格后审部分内容除招标文件要求是原件的外,其余证明材料和相应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5、投标人应提供载有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使用复印件和印刷文献的除外)的电子光盘一份,文字内容应以WORD2003格式、表格以EXCEL2003格式、图片以JPEG格式,该光盘的密封后放入投标文件袋内。3.2.1投标报价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2、本招标项目为单价合同3、本招标项目设最高限价为:56万元,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4、投标人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所有报价均按人民币计算。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式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等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任选一种。3、提交时间和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入【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的银行账户,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即2014年1月23日07时00分前),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在开标会现场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详见附表----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说明.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天。提 示:(1)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账的,当众退还其投标文件。(3)未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重庆咨询大厦A栋5楼)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原件备验。“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查询。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如不从基本账户来款,将导致废标。(4)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方式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3.6是否允许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2、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的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并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套数:1套投标文件副本套数:2套投标电子文件光盘套数:2套3.7.5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采用A4纸、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打印机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2、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二个部分均为明标,按二部分编制目录、页码,分别装订。投标文件禁止使用活页装订,否则视为废标。3、密封和装袋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4.1.1条。4.1.2投标文件外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月 日10:00时)前不得开启 4.2.1投标人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4年1月23日09:30时(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2014年1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9楼),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网上的开标安排。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6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文件规定,履约担保采用经发包人同意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支行以上银行出具的保额为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起至卖方最后一次供货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直有效,买方应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卖方。2、如果中标人(卖方)不按本须知第36.1条或第37.1条的规定执行,买方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另定中标人(卖方)。3、如果中标人(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发包人(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发包人(买方)。6.2.5有效投标不足三人的处理1、因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人时,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报价作为是否明显缺乏竞争的判定依据。2、招标文件未设定最高限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市场价统一判定投标报价是否明显缺乏竞争性。判定为具备竞争性时即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判定为明显缺乏竞争性时即否决全部投标;在判定为明显缺乏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时,则应列举相应的判定依据,经评委会成员签字确认,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存档、备查。3、招标文件中已设定最高限价的,若有效投标为两家且投标报价均在最高限价以下,则应判定其具备竞争性,予以继续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4、招标文件中已设定最高限价,有效投标仅为一家投标单位且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以下,一般应判定为具备竞争性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判定为明显缺乏竞争性将其否定,则应列举相应的判定依据,经评委会成员签字确认,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存档、备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10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如果中标,将按国家规定向招标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其方式为: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1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2】428号文件规定,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渝价[2012]428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500(含)以下1.5‰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1000元。500-1000(含)1.4‰1000-3000(含)1.3‰3000-6000(含)1.1‰6000-10000(含)0.9‰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500万元×1.5‰=0.75万元(1000-500)万元×1.4‰=0.7万元(3000-1000)万元×1.3‰=2.6万元(6000-3000)万元×1.1‰=3.3万元(7000-6000)万元×0.9‰=0.9万元合计收费=0.75 0.7 2.6 3.3 0.9=8.25(万元)1.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部分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分包/标段)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分包/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分包/标段)的合同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分包/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资格后审)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分包/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未经招标人许可,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根据本部分第 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表格。 3.2.2 投标人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承诺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部分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和地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4.4 投标人不按本部分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依据国家及重庆市招投标法规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况。3.5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3.5.1 投标人除按投标须知1.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的必备资料。并附3.5.2条至3.5.2条相关资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3.5.3所投类似产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或质量事故事件”应说明相关情况。如无前述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若有,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技术要求中需提供的有关资料。3.5.5投标须知1.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应提供完整、准确的提供,其将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中标后可以提交备选方案。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可以推荐招标人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承诺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含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光盘表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按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格式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可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合并装订或分别装订,然后将其装入一个外层包装(大口袋或包装箱)中,内外层包装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4.1.3未按本条第 4.1.1项分别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3年12月4日09:30时(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文件结束时间:2013年12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重庆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开标厅(具体见当天电子显示屏)。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接受登记表上签收。4.2.5 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无论任何原因,招标人均不予受理,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部分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部分第 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部分第 3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在定标或合同执行阶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不受影响,但视同对整个开标过程均予认可。5.2 开标程序5.2.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或招标监督代表当众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然后对投标承诺函进行公开唱标,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折扣声明等。只有在投标承诺函中写明的折扣声明在评审时方予以考虑。5.2.2 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发现投标承诺函、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有瑕疵的,交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有效性。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效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标阶段。5.2.3 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由招标机构派专员记录。投标人对开标所记录的内容进行确认并签字,如未签字确认的,视同对整个记录的内容认可。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和招标人(业主)派出的评标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人数须占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例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5人时,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业主)评标代表1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时,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业主)评标代表2人;以此类推)。招标人(业主)放弃派出评标代表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评标专家组成。6.1.2. 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确定。招标人(业主)评标代表由招标人(业主)委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6.1.4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1.5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公平、合理、保密。6.1.6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6.2.1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负责,在评标过程中独立评标,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6.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权利。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6.2.3、投标文件表述不明确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必要说明。6.2.4、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投标要求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为废标。6.2.5、因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导致有效投标不足三人的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6.2.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3、推荐中标后选人6.3.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按投标人综合评价总得分由高到低(使用综合评估法时)或评标价由低至高(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标明排列顺序。6.3.3、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放弃中标,或者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部分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果通知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交纳时间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若允许联合体投标),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部分第 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提出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不一致修改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认定不具有竞争性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按法律法规开标评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部分“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部分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如果中标,招标代理费将按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和[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2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1 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2】428号文件规定,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渝价[2012]428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500(含)以下1.5‰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1000元。500-1000(含)1.4‰1000-3000(含)1.3‰3000-6000(含)1.1‰6000-10000(含)0.9‰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500万元×1.5‰=0.75万元(1000-500)万元×1.4‰=0.7万元(3000-1000)万元×1.3‰=2.6万元(6000-3000)万元×1.1‰=3.3万元(7000-6000)万元×0.9‰=0.9万元合计收费=0.75 0.7 2.6 3.3 0.9=8.25(万元)第三部分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1.1.1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100 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中间用插入法。 1.1.2本采购评标由评标专家根据本评标办法各自打分、分项计分。以技术、商务和价格得分之和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次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评标专家依据得分高低推荐1到3名中标候选人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出现投标人并列最高得分,则由评标专家投票表决,得票数高者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得分第1名投标人放弃中标,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按得分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得分第2名投标人为中标人;若得分第2名投标人放弃中标,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消中标资格,则得分排名顺序第3名投标人为中标人。 1.1.3评标委员会认为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项的,将要求参标方现场进行澄清、说明。 1.1.4违反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无效。 1.2 本次评标按初步评审、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程序进行。初步评审包括投标文件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详细评审包括技术评价、商务评价和价格评价。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评分。2.初步评审 2.2 投标文件的形式评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作为废标处理:(1)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2)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3) 投标人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评标委员会认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缺乏实质性内容,无法评审的;(5)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没有确定哪一个是投标报价的书面说明;(6)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或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投标法规规定应被认定为废标的。2.3 资格评审 2.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未满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资格规定的投标将被废标。2.4 响应性评审2.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2)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3)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4)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5)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和加盖公章;(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2.4.2招标人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异常偏低时,将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招标人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2.4.3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3.详细评审3.1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3.2 评标委员会如果发现投标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述上的错误要进行修正,并以修正后的评标价做为价格评价的依据。评标价仅供评标用,不能作为中标签约的合同价。3.3 投标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述上的错误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投标文件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分项投标报价表》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4)若分项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分项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3.4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方法得到投标人的评标价后应要求投标人进行确认。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评标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技术、商务和价格评价评分标准(一)商务、报价部分(满分45分)序号评标因素分值一总报价额25二投标报价质量52.1报价主要内容基本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项目无遗漏,定额套用正确12.2基础资料合理性、计算无误12.3标书响应性、标书制作精美,图、文、像并茂12.4总价报价合理性2三主要单价合理性5四商务资信评分104.1企业资质等级3.54.1.1注册资金3(5000万及以上3分、2500~5000万1.5分)4.1.2具有ISO9001系列标准认证0.54.2企业荣誉(近5年已得到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荣誉累计)2 国家级0.5/个4.3银行资信等级或信用评定等级1(AAA级1分,AA级0.5分,其余0分)4.4有同类型(或同等规模)设计制造业绩1.54.4.1有近5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的同类型(或同等规模)项目,按业绩好坏0.5一个等级4.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14.6项目经理、技术总监的水平,主要技术人员(或工人)的水平1 总计45投标总标价得分细则:(1) 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投标人不足7家则不去最高和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当投标价正好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2.5分。当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则加0.4分;当投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30%以后,则不再加分,得满分25分。当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则减0.4分,最低分0分。非整数按插值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 计算平均值时去掉的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的投标,仍计算其投标价得分。(4)招标人评标时不考虑投标人从国外进口的合同设备应付的关税和其他税、费等。(5)评标时,合同设备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制造、运输、保险等所有一切环节费用。(二)技术部分(满分55分)序号评标因素分值1供货范围是否清晰完整22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总体响应程度23产品性能的先进性54产品性能的可靠性105产品性能的稳定性106设计生产能力、制造技术、加工工艺、检验设备及手段107技术规格偏离58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能力59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210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的保证211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配备情况25.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6.评标保密。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买方”系指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卖方”系指投标书为买方接受且在合同协议中被指定为卖方的人,并包括其合法继承人或允许的受让人(3)“工程设计单位”系指直岗拉卡水电站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4)“监理人”系指 监理公司。(5)“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6)“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7)“技术文件”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应当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技术数据、手册或指南等)和本合同规定的用于设备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等,也称“技术资料”。(8)“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所要供应的设备、装置、材料、仪器、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9)“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联络、协调。在现场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检修及向买方提供的相应的技术培训,检验和验收等相应的设计协调、技术配合、技术指导、监督、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和按合同要求所包含的其他责任。(10)“现场”是指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也称工地,在交货时买方指定的货物存放地点也可称为现场或工地。(11)“设备缺陷”是指由于卖方在设计、制造和技术指导及培训上的蔬忽而造成的,从而引起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12)“安装单位”受买方委托对合同设备实施安装的单位。(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14)“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5)“设备”指电缆及其辅助设备。(16)“初步验收”是指整套设备安装完成,经调试、投入运行72小时合格后,买方对每台套设备的验收。(17)“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本合同采购的所有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8)“质量保证期”系指设备从买方组织的初步验收合格后签证之日算起12个月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卖方对提供设备的制造缺陷进行无偿修复。2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要求2.11台套电缆及其附属设备(含辅助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装卸、现场开箱检查、安装与调试指导和技术服务。2.2技术要求见本合同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本合同条款与第五章《技术规格》如有不符,以第五章《技术规格》为准。3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4适用法律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5标准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6设计联络与技术服务6.1为保证合同有效及顺利的实施,买卖双方应召开设计联络会。有关设计联络会的时间、地点、会议次数、参加人数、买卖双方的任务和责任的规定,见本合同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中的规定。6.2每次设计联络会均由卖方作出书面纪要,由买卖双方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该会议纪要将成为合同的正式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在会议中如对本合同内容做重大修改时,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6.3设计技术联络会的一切费用(包括差旅与食宿)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由卖方负担其一切事宜。买方参加在卖方单位所在地召开的设计联络会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包括食宿费、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6.4会议纪要:每次设计联络会议都要做好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项目和得出的结论。会议纪要在双方首席代表确认并签字后,发给所有与会者,会议纪要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6.5除了技术规范规定的联络会议外,如果有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与讨论,经双方同意可以举行计划外联络会议。6.6除了联络会议外,由任何一方提出的关于合同设备设计的所有修改必须与另一方讨论并经另一方同意。当一方接收到另一方需要确认的文件或图纸后28天内,应以书面形式把同意或意见通知提出要求的一方。6.7卖方派遣技术指导人员代表卖方提供技术服务,完成按合同规定有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验、试运行和考核运行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并代表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6.8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为固定不变价。6.9卖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6.10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之外的任何费用。6.11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应及时回答用户提出的设计及技术等有关的问题,并为买方免费提供有关技术文件。6.12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监理人提出的任何建议或意见,不论卖方是否接受,均不能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7履约保证金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经发包人同意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支行以上银行出具的保额为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买方不接受履约担保书形式的履约担保。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起至卖方最后一次供货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直有效,买方应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卖方。7.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或买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8制造和监造8.1卖方对合同设备的制造、检测与试验等工艺质量控制应符合ISO9000认证标准。卖方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来确保合同设备满足本合同文件的规定。8.2买方认为必要时可进行设备监造,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自行负担。卖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8.3买方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买方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报告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8.4监造代表和验收人员的认可,不免除卖方的责任。9检验、测试、验收9.1卖方的检验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标准和规范,对设备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有检验报告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交给买方存档,以便买方监理工作。此外,卖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9.2买方有权对设备进行发货前的检验,卖方应邀请买方代表到厂检查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设备的出厂试验(但不作为最终验收),检查合格的设备才允许出厂。卖方应对买方进行上述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9.3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确定到货时间。9.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到货验收。如验收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9.5开箱验收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卖方如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异议,卖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验。9.6如双方代表在开箱验收时对开箱验收结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9.7买方对开箱验收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现场之日起的3个月,买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3个月内未通知卖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9.8上述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修理,也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9.9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9.10当设备安装完成后,安装方在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应对设备进行试运行和安装验收。如果一项(或)多项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在安装验收时卖方与安装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并确定应由哪一方承担责任。如果责任在卖方,各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第二次安装验收的时间,第二次安装验收必须在第一次验收失败后1个月内完成。在例外的情况下,可在各方同意的期限内完成;卖方应自费采取有效措施使设备在第二次安装验收时达到技术性能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如果一项或多项技术性能,在第二次安装验收中,由于卖方的责任仍然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卖方应更换有缺陷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10技术资料10.1一般要求:10.1.1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10.1.2 技术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10.1.3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要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10.1.4 对于其他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10.2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10.3合同双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对属于机密的买卖双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10.4卖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交技术文件(含图纸)。11质量保证11.1货物出厂应有质量检验报告,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卖方保证其供应的设备技术先进、质量优良 、安全可靠、易于维护。11.2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规范、型式及技术性能,完全满足本合同的全部要求。买方有权拒收未能满足合同规定和卖方保证的材料和设备,并要求卖方付费限期更换,且不能影响电站预定的发电日期。11.3电缆及其辅助设备质保期为壹年,自买方最终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应免费修理或更换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再延长壹年。对于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证期已过,由于其产品本身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卖方免费负责。1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2.1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为目标,对于易损坏或经常更换的小型元件应适当增加备件数量。12.2卖方应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提供投标设备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12.3卖方应按标准推荐10年的备品备件清单,但不计入总报价。12.4卖方应承诺在保修期外以不高于报价表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备品备件,并在寿命期内保证零配件供应。13培训免费为买方的维修人员提供现场培训,使受训人员至少达到以下水平:掌握一般运行原理、使用方法、紧急救援及日常维护等常用技能。14售后服务14.1保质期内,卖方对货物实行三包,负责免费维修或替换零部件(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事故除外),免费进行设备的维护和完善。14.2维修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4.2.124h应急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附加费用;14.2.2要求维修反应时间在4小时之内,卖方在48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在72小时内排除故障,交付使用;14.2.3如果不是制造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必须得到买方同意,并需要提供制造商的委托书,制造商承担连带责任。14.3卖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15包装15.1卖方交付的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卖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15.2下列资料应包装在货物包装箱内:15.2.1 装箱单;15.2.2 合同货物地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明;15.2.3 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15.3卖方应对包装箱中设备零部件挂上标牌,标明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设备名称或编号。合同设备部件在包装箱中应堆码有序,不同部件应分开。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除按上述要求标记外,还应相应标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字样,单独包装。15.4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刷上以下标记:(1)合同号:(2)唛头标记(3)目的地: 青海直岗拉卡水电站工地。(4)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合同设备名称和包装箱号:(6)毛重/净重(千克):(7)体积(长x宽x高 cm):15.5凡由于卖方对合同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和装箱前管理不当,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卖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6交货16.1交货时间:2014年2月1日前。16.2交货地点:青海直岗拉卡水电站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上。16.3 运输方式:不限。17付款17.1分期付款:(1)预付款:合同总价格的10%。在合同生效后,买方确认卖方履约保证金已到位,并收到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资金往来发票或盖有税务局或财政局监制章的正式收据正本一份,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2)进度款:合同总价格的30%。设计联络会后,买方收到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资金往来发票或盖有税务局或财政局监制章的正式收据正本一份,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3)交货付款∶合同总价格的30%。在主要设备运抵工地后,买方收到金额为合同总价30%的资金往来发票或盖有税务局或财政局监制章的正式收据正本一份,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4)验收款:合同总价格的25%。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投入商业运行后,买方收到卖方所开具的合同总价全额的发票,经审核无误后在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5)质保金:合同总价格的5%。设备的质保期满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17.2付款单位: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8保险18.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在制造、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并以卖方为受益人。18.2卖方应向买方同意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并有义务协助买方对该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18.3投保的费用计入合同价中。18.4卖方应为其现场服务人员投保人身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19单价及合价调整19.1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应该是双方所订合同中的合同价。19.2在本合同执行中不调整价格。20变更指令20.1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列各项中的一项或几项:(1)超过合同规定增加具有单独功能设备的数量;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3)交货时间;(4)交货地点; (5)卖方提供的服务。20.2如果由于上述变更引起卖方执行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和/或供货进度作合理的调整,并相应修改合同。针对本合同项下买方提出的变更,卖方如有任何调整要求,须在卖方接到买方的变更指令以后30天内提出。否则,买方的指令和规定将是最终的。如果在买方接到卖方的调整要求后30天以内买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卖方将按照买方的变更指令进行工作。20.3如果卖方对于因第20.1款所产生的变更有任何合同价格的调整要求时,在用书面方式向买方提出这种要求的同时,还应同时提交如下详细的完整资料:(1)买方所发出的要求变更的正式书面通知或指令;(2)列明了变更项目所包含的所有细项的详细报价清单,说明各个变更细项的数量、种类或规格、单价、合价等;(3)对所列出的变更细项逐一说明其报价依据;(4)为实施变更项目所完成的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计算书、试验或检验报告等;(5)为实施变更项目实际已发生费用的证明资料(如果有),如所投入人力和物力的真实有效记载、为变更项目采购原材料或其他物资、器件的原始发票复印件或税票等。如果卖方没有按上述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真实的资料,买方就有充分的理由拒绝卖方对变更的价格调整要求,所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责任,并且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买方所要求的变更。2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2语言22.1本合同以及买卖双方来往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和其他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2.2图纸、产品样本、说明、复制的技术规范、说明书和部件一览表等均应使用中文提交买方审查,工作语言以及最终提交的资料也应使用中文。23卖方履约延误23.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担保金,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违约终止合同。23.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24误期赔偿24.1除合同第29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误期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每周0.5%计收, 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交货价或服务费用的10%。24.2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25税费25.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5.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6卖方的违约责任26.1卖方不能履约的,没收履约担保、退回预付款并向买方偿付合同金额的15%的违约金。26.2卖方所交货物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26.3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约定违约金。迟交1至4周,每周按迟交合同设备价值的0.5%;迟交5至8周,每周按迟交合同设备价值的1%;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按迟交合同设备价值的1.5%;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卖方支付迟交货约定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继续交货的义务。26.4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26.5质保期内,由于货物质量问题或卖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26.6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技术文件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则每个图号或每种手册每拖期一天卖方应付给买方1000元的约定违约金。卖方支付迟交约定违约金并不解除其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27买方的违约责任27.1非卖方原因,买方中途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27.2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8知识产权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受由于使用了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而产生侵权,若有任何侵权行为,卖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索赔和责任。29索赔29.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29.2在合同第9、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差异负有责任,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在买方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 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9.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29.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将从未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担保中扣回索赔金额。30违约终止合同30.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30.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30.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1不可抗力31.1尽管合同条款第23、24、30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担保,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3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32破产终止合同32.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33争议解决33.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3.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2天内,按现金方式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贷款来充抵。33.3本采购合同法律诉讼地为买方注册地。34通知34.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传真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传真要经书面确认。3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5合同生效3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担保后生效。4.1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AJSDZ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在直岗拉卡水电站工程项目中所需电缆设备采购经招标,接受了 (以下简称“卖方”)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签署了本合同协议书。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截止后发包人(买方)与承包人(卖方)之间澄清问题来往文件;(4)投标声明;(5)补充通知(如有的话);(6)合同条款; (7)投标报价表;(8)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9)技术规范(包括图纸);(10)质量保障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书;(11)经双方确认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3.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2)本合同价格为包含了购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并包含了货物发运到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3)本合同货物详细目录及报价见《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清单》。4.付款条件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买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卖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以及时间和地点提交货物,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见《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交货地点为: 监青海直岗拉卡水电站刚才工地仓库或买方指定地点。6.合同生效本合同协议书卖方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履约担保证件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7.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买方、卖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买方、卖方各执壹份,其余副本由买方分送各有关单位。8.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合同执行期内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买方:(公章)卖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经 办 人:(签名)经 办 人:(签名)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4.2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格式)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因被保证人(卖方名称)(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 青海直岗拉卡水电站电缆设备采购供应合同(合同编号:),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1.本保函担保的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上述合同生效日起至最后一次供货设备初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直有效。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约,你方要求赔偿损失时,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提款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1)你方的提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提出,提款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你方的提款通知应写明要求提款的金额。4.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在上述合同的《合同条款》第3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工作内容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保 证 人:银行名称(全称并加盖单位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第五部分 技术要求第1节 一般规定与规范1.1 工程概况1.1.1电站概况直岗拉卡水电站工程位于黄河干流上游的青海省尖扎县与化隆县交界处,距上游李家峡水电站坝址7.5km,距青海省西宁市公路里程109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36946km2,占黄河全流域面积的18.4%,多年平均流量684m3/s,总库容1540万m3,正常蓄水位2050.0m,枢纽工程由土坝、溢流坝、厂房和开关站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坝顶全长465m,呈一字型拦河布置。河床式电站厂房布置在河床右侧滩地上,土坝布置于左侧的主河床,溢流坝居中布置在河床右侧滩地。本工程为三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90MW,电站厂房内装设5台单机容量为38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设计水头12.5m,为低水头径流式电站,年发电量762GW?h,年利用小时3969h。工程于2002年8月正式开工,2002年12月二期截流,2005年4月下闸蓄水,2005年5月~2006年6月1~4号机组已经相继发电。5号机组计划2014年-5月发电,2014年10月工程竣工。电站采用计算机监控,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设计。1.1.2电站自然条件多年平均温度 7.8℃极端最高温度 34.5℃极端最低温度 -19.8℃月平均最高温度(七月) 26.0℃月平均最低温度(一月) -12.5℃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50.1%月最大相对湿度 64.2%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 61.1%冬季昼夜温差25℃以上2.工作内容与供货范围2.1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包括:包括电缆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装盘、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提供技术资料和现场安装、试验及试运行的技术指导等。2.2供货范围供货范围:1)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编织屏蔽阻燃控制电缆ZR-KVVP型;2)铜芯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丝编织分屏蔽及总屏蔽计算机用阻燃电缆ZR-DJYPVP型;3)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ZR-VV型;4)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ZR-YJV型(励磁电缆)。具体型号、长度见下表型号电压等级单位长度备注ZR-KVVP-4X1.5~500V米6400ZR-KVVP-7X1.5~500V米1300ZR-KVVP-10X1.5~500V米700ZR-KVVP-14X1.5~500V米400ZR-KVVP-19X1.5~500V米1000ZR-KVVP-4X2.5~500V米1200ZR-KVVP-8X2.5~500V米200ZR-KVVP-4X4~500V米700ZR-KVVP-8X4~500V米400ZR-DJYPVP-2×3×1.0~500V米400ZR-DJYPVP-4×3×1.0~500V米800ZR-DJYPVP-1×2×1.0~500V米1300ZR-DJYPVP-2×2×1.0~500V米200ZR-DJYPVP-3×2×1.0~500V米400ZR-DJYPVP-4×2×1.0~500V米50ZR-VV-2X6~1000V米1500ZR-YJV-3X 5010KV米243 ZR-YJY-3X95~1000V米275 注:电缆数量不是最终数量1.3标准本合同项下电缆的设计、制造、试验应遵守IEC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1.4主要技术性能参数:1.4.1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编织屏蔽阻燃控制电缆型号:ZR-KVVP 额定电压:交流Uo/U:450/750V 环境温度:-10℃~ 50℃长期运行最高温度:70℃阻燃特性:符合GB12666.5 A或B(IEC332-3)1.4.2铜芯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丝编织分屏蔽及总屏蔽计算机用阻燃电缆型号:ZR-DJYPVP 额定电压:交流Uo/U:300/500V环境温度:-10℃~ 50℃长期运行最高温度:70℃阻燃特性:符合GB12666.5 A或B(IEC332-3)1.4.3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阻燃电力电缆型号:ZR-VV额定电压:交流Uo/U:0.6/1kV环境温度:-10℃~ 50℃长期运行最高温度:70℃阻燃特性:符合GB12666.5 A或B(IEC332-3)1.4.4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ZR-YJV型型号:ZR-YJV 额定电压:交流Uo/U:0.6/1kV环境温度:-10℃~ 50℃长期运行最高温度:90℃阻燃特性:符合GB12666.5 A或B(IEC332-3)1.5电缆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采用阿拉伯数字或颜色(单一颜色.或组合颜色)区分多芯电缆的不同绝缘线芯。数字识别要求载体应是同一种颜色,所有识别数字为另一相同颜色,载体颜色与标志颜色应明显不同。数字标志应清晰、字迹清楚、耐擦,擦试后的标志应仍保持不变。颜色标志识别要求标志颜色应符合《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2 部分:标准颜色》 规定的某一种颜色。颜色应易于识别或易于辨认。2.试验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现场试验。型式试验卖方应提交规程规定的由行业归口单位所进行的各项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卖方应提前一个星期,提交出厂试验报告2份,出产试验项目为:导线直流电阻试验电缆交流电压试验(例行试验)电缆绝缘4小时交流电压试验(抽样试验)电缆绝缘和护套的机械物理性能试验(型式试验)电缆PVC护套不延燃试验(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要求。否则,买方拒绝收货,出厂验收时,买方派员参加。现场试验1.根据国家安装验收规范,由安装单位进行,但卖方应进行现场技术指导。2.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要求,并作为产品验收的鉴定依据。资料1.卖方应随所供电缆提供以下技术资料3份::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不限于以下格式)目录一、商务部分:(1)投标声明(2)投标保证金(3)投标报价(4)商务偏离表(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6)质量保障措施(7)售后服务承诺书(8)投标人实施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二、技术部分:(9)技术响应性文件(10)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11)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12)工作进度计划(13)设计制造标准(14)工厂、现场检验项目及标准(15)技术服务(16)投标设备装运汇总表及运输方案(17)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投标文件必需按上述分类分册进行装订。 1、商务部分格式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1)投标声明(格式)致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贵方 青海直岗拉卡水电站电缆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伍份。一、商务部分:(1)投标声明;(2)投标保证金;(3)投标报价表;(4)商务偏离表;(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6)质量保障措施;(7)售后服务承诺书;(8)投标人实施的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二、技术部分:(9)技术响应性文件;(10)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11)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12)工作进度计划;(13)设计制造标准;(14)工厂、现场检验项目及标准;(15)技术服务;(16)投标设备装运汇总表及运输方案;(17)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小写),即 (大写)。(2)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声明、投标报价、已标价的分项投标报价表和其他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后的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5)随同本投标声明附上投标保证金一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人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 (签名)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2)投标保证金致: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我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已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投 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 日 期:注:附转帐票据银行回执的复印件。?(3)投标报价表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一)投标报价汇总表型号电压等级单位每米价格(元)长度合计价格(元)ZR-KVVP-4X1.5~500V米ZR-KVVP-7X1.5~500V米ZR-KVVP-10X1.5~500V米ZR-KVVP-14X1.5~500V米ZR-KVVP-19X1.5~500V米ZR-KVVP-4X2.5~500V米ZR-KVVP-8X2.5~500V米ZR-KVVP-10X2.5~500V米ZR-KVVP-4X4~500V米ZR-KVVP-8X4~500V米ZR-DJYPVP-1×3×1.0~500V米ZR-DJYPVP-2×3×1.0~500V米ZR-DJYPVP-4×3×1.0~500V米ZR-DJYPVP-1×2×1.0~500V米ZR-DJYPVP-2×2×1.0~500V米ZR-DJYPVP-3×2×1.0~500V米ZR-DJYPVP-4×2×1.0~500V米ZR-VV-2X1.5~1000V米ZR-VV-2X4~1000V米ZR-VV-2X6~1000V米ZR-VV-2X16~1000V米ZR-KVVP-24X1.5~500V米ZR-KVVP-14X2.5~500V米ZR-DJYPVP-5×2×1.0~500V米ZR-DJYPVP-6×2×1.0~500V米NH-YJV-3X 5010KV米NH-FF22-4X101KV米NH-FF22-3X25 1X161KV米NH-FF22-3X251KV米NH-FF22-4X41KV米NH-FF22-3X41KV米NH-FF22-3X50 1X251KV米NH-FF22-3X501KV米NH-FF22-4X501KV米NH-FF22-2X41KV米NH-2(BV-1X2.5)0.5KV米ZR-YJY-3X951KV米我公司在本项目下承诺的付款方式优惠、供货周期提前等其他优惠条款(如果有的话)如下: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投标报价说明:1. 二次电缆设备供货范围、设备配置及技术要求请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内容。2. 投标报价请参见《投标须知》12款投标报价的有关规定。3. 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是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4. 投标报价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声明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声明中的投 (4)商务偏离表商务偏离表(如果有的话)项目名称:合同编号:投标人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招标合同条款投标合同条款偏离说明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5)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 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2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格式3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格式4 法人代表人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兹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职务) (居民身份证编号: )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 青海直岗拉卡水电站电缆设备采购承包合同(合同编号:)项目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单位: (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姓名)(签名)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名)日期:年 月 日备注:1、应随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需附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其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的有效文件。?格式5投标人概况1.投标人名称及其他:A.公司法定名称B.国家C.总部地址D.电话/传真E.联系人F.职务2.公司组织∶A.组织机构B.管理人员∶总裁总经理财务经理本项目经理C.股东名称(如果有)∶3.公司建立或合营的业务(日期和地点)∶4.目前经营方式起始于∶5.最近的资产负债表(1) 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2) 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3) 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4) 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5) 净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6.通常分包给其他承包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7.正在制造或已承接的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公司最大生产能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8.以前所销售过的类似本合同电缆及其附属设备名称和地址销售的设备A. 国内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 国外用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投标人的设计、制造(包括采购、工艺、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10.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量年份国内销量 出口销量 总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11.投标人实施本投标项目的运作体系(请详细说明)。12.其它资料(组织机构,体制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就我们所能知道的证明上述申明是真实的,正确无误的,全部现有资料均已提供,我们同意遵照贵方的要求出示证明文件。?格式6 专用制造设备能力与条件投标人应列出拟投入本投标项目制造专用的工厂设备和能力、生产负荷安排的资料:(1)专用制造设备能力A.制造厂的一般描述,特别说明B.制造厂占地面积和所在地C.制造厂的专用加工设备及负荷安排D.材料(2)设计能力与条件对设计和试验的一般描述,包括采用的设计基础与设计过程,以及试验设施。(3)质量控制用于电缆制造的设备和机械;对制造中的质量控制系统一般描述和其质量符合ISO9000标准的描述;电缆的质量控制与试验说明。(4)测试对电缆电气性能测试的主要试验设备(5)技术服务对电缆运行的监督及技术指导、电缆运行验收试验等应负的技术服务责任范围的描述。(6)电缆运行期/质保期的技术支持对电缆商业运行期的设备与系统可能的技术支持描述。(7)主要的装配设备及生产负荷情况。 格式7财务状况表1.基本资料项 目金额 (万元)总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总负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净资产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销售利润率2.年营业额年年营业额 (万元)200920082007总会计师:(签字)日期: 年月日审计师:(签字)日期: 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格式8 近三年财务报表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 ?(6)质量保障措施我公司在本项目下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如下: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7)售后服务承诺书我公司在本项目下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如下: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8)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并附上主要用户名单以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A.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承包项目的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D.开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业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G.电缆基本参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2、技术部分格式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一、施工组织设计(9)技术响应性文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填写设备性能保证和参数,以说明该货物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0)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如果有的话)合同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规格投标技术规格偏离说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1)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11.1 概述投标人应与其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与技术规范相应的足够详细和清晰的图纸资料和数据,以便能够与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进行完整和确实的比较。这些图纸资料和数据应详细地说明设备特点,同时对与技术规范有异或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招标人批准,设备的最终设计应按照这些图纸、资料和数据的详细说明进行。11.2 随投标文件提供的图纸资料(1)投标人应提供所有设备的产品样本,型式试验报告及业绩。(2)投标人应提供所有设备详细的外形尺寸、基础图、原理图及安装图纸。(12)工作进度计划投标人应提出完成本项目的下述进度:11.1 设计制造进度计划11.2 交货进度计划11.3 对安装进度的建议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3)设计制造标准投标人应列明本合同项下所供设备的设计与制造标准(包括设备包装标准)。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 (14)工厂、现场检验项目及标准 投标人应列明工厂制造检查和测试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应指出投标文件中本合同项下应提供设备的初步检查和测试项目。 投标人应确定投标文件中本合同项下现场安装、试验、验收项目和标准。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5)技术服务投标人应提供一份在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验收以及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方面指导和监督的详细计划。对负责现场指导和监督的专家须给出详细的资料(包括现场总代表): ?姓名 ?年龄 ?学历及学位 ?职业/特长 ?以往经历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6)投标设备装运汇总表及运输方案所有设备/部件运输,其铁路、公路、水路的运输能力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运输方案。设备编号:序号名称主要技术规格数量包装每件尺寸(cm)(长*宽*高)每件重量(t)总重量(t)交货时间发运港备注注:本表应包括文件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所列的所有分项设备、备品备件、安装维修工具和设备部件等。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17)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17.1 总则17.1.1 合同货物的实际交货日期为运输到工地指定地点的交付日期。17.2 交货时间表设备货物交货时间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交货时间注:1、货物名称和交货时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供货物和交货时间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交货地点均为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的车板上。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签名)日期:年月日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各投标人: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就“ 青海黄河直岗拉卡水电站二次电缆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编号:
********131*****0210102)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基本账户登记相关事宜说明如下:1.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各分包账号任选其一):开户单位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账号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五江支行账号
****************682账号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账号
****************509账号3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 500101012001001501119222.首次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的投标人,应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和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3.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
********。特此说明附:《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