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桶装饮用水采购公告(第二次)
海南省人民医院桶装饮用水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采购人: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项目编号:HNYY-ZBCG-*******
三、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医院桶装饮用水采购(第二次)
四、项目地点:海南省人民医院各院区
五、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项目内容:海南省人民医院桶装饮用水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2、取得国家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资质证件,卫生许可证、水的质检报告、取水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供应商应在海南设有公司或分公司或在海口市内设有15个以上(含15个)桶装水销售点(需提供办公场所或销售点证明材料),供应商若非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授权。水桶生产厂家的生产、销售卫生许可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年检认证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 投标人须有所营销饮水机、水桶生产厂家的授权或合作协议。
5、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承诺函)。
7、报名人为机构法人,需携带身份证明相关材料,报名人为机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代理机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备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八、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
九、报名时间:自挂网公告起,三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若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则取得谈判文件的时间顺延,直至满足三家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十、报名地点:海口市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13号楼)大门左侧东边医院办公室(招标采购)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现场递交。
3、开标地点:海口市秀华路19号海南省人民医院信息楼(13号楼)三楼评标会议室。
4、采购结果请查询:www.phhp.com.cn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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