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网点VI标识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2021016)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网点VI标识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202101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网点VI标识用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为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网点VI标识用品采购项目,为提升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网点对外形象,彰显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大行风采和品牌实力,按照总行《中国农业银行转型网点形象建设标准(2019年版)》《存款保险标识制作使用手册》《中国农业银行转型网点形象建设标准(2016年版)》《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形象建设标准适老化分册》标准要求,现组织对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网点VI标识用品进行采购。本次采购营业网点VI标识用品共计113类,其中涉及《中国农业银行转型网点形象建设标准(2019年版)》VI标识用品共计99类,涉及《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形象建设标准适老化分册》VI标识用品共计12类,涉及《存款保险标识制作使用手册》《中国农业银行转型网点形象建设标准(2016年版)》VI标识用品各1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网点VI标识用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网点VI标识用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或其所投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五年内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8、供应商应具备至少1个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单笔合同(订单)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VI标识用品类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8日09时00分到2021年10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加的投标人在2021年10月18日到2021年10月2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到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10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如有疑问请咨询项目联系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10号)。投标人将纸质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10号)  

七、其他

  1、项目情况:

(一)“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营业网点VI标识用品采购项目”,有效期为5年,首期合同有效期为3年,首期合同到期前,如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仍有需求的,在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对供应商的监督考核评价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各项单价均不高于本次采购中标价格的情况下,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续签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合作期自首次签约起最长不超过5年。

(二)保修期

供应商对所做产品实行整体至少两年质保期免费维修、维护。保修期自双方人员签署《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VI用品安装运行验收单》之日起计算。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特别说明:报名时的项目需求将可能于招标时予以调整,招标人可能取消招标,投标人应予接受。本次采购拟确定不多于2家中标单位。

  2、有关要求:

  (一)为防止错过报名时限,建议投标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集中报名,如因此错过报名时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各投标人递交材料即表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可能列入中国农业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3号增6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森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高泰路10号

联 系 人:张旭

电话:***-********

  电子邮件:tjtaidasenran@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品 网点 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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