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招标公告
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江垭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境内的澧水一级支流溇水中游,下距慈利县城57km,是澧水流域兴建的第一个防洪骨干工程。枢纽工程以防洪为主,兼有发电、灌溉、供水、航运、旅游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18.56亿m3,电站装机容量300MW,工程总投资33.14亿元。
江垭水利枢纽工程为国家“九五”重点工程,1995年7月工程正式开工,2003年1月水利枢纽工程通过国家竣工验收。2001年11月,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保护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验收,验收意见建议在适当时候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
本次招标内容为编制江垭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要求: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环评及验收审批文件,对江垭水利枢纽生态、水、气等环境要素的长期环境及其它潜在环境影响,通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全面客观评估。
技术服务时间及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之内提交送审稿,技术服务期限直至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提交审定稿。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评价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环境保护部的审批,并取得审查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具体要求如下:
3.1.1 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 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且具有农林水利类别甲级环境影响评价业务范围。
3.1.3 具有大中型农林水利类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的经验,如无后评价项目经验的,须具有近5年3个及以上大中型农林水利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经验。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持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且登记类别为农林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工作人员要求为:至少2位为注册环评工程师,其他一般工作人员至少从事环评工作3年及以上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月13日至2013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前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393号澧水公司办公楼14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9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文件或验收证书或中标通知书)。以上各类证件或资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须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复印件供资格后审时核查。
5.现场踏勘时间
本次招标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于2013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到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江垭镇江垭温泉酒店大门口报到,由招标人统一组织前往现场,招标人联系人:何楚良,联系电话:139*****678,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3年2月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393号澧水公司办公楼1503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楚良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393号澧水公司办公楼1310室
邮编:410004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联系人:许能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393号澧水公司办公楼1406室
邮编:410004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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