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2013年度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5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2013年度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南省汨罗市川山等15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2013年度建设项目已由岳阳市水务局以岳市水许[2012]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汨罗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川山水库、并塘(弼时镇唐家桥村) 水库、沙坑水库、沙帽山水库、山塘(桃林寺镇山塘村) 水库、石牛水库、红花山水库、密岩水库、天井水库、大冲水库、石堰水库、龙塘水库、双合水库、双塘水库、泉山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工期: 120日历日;

2.3建设地点:湖南省汨罗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15座水库分为1个标:

第1标为:川山水库、并塘(弼时镇唐家桥村) 水库、沙坑水库、沙帽山水库、山塘(桃林寺镇山塘村) 水库、石牛水库、红花山水库、密岩水库、天井水库、大冲水库、石堰水库、龙塘水库、双合水库、双塘水库、泉山冲水库等15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主要工作内容为上述小Ⅱ型水库大坝除险加固、溢洪道及输水建筑物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投资约 1500 万元。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主项资质,且为湖南水利厅公布的湘水建管[2011]88号文《湖南省2011年至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企业作为承包人(非分包人)按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件附件一第十六条规定,近五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以完工证明为准)独立完成过与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相一致的2个类似工程业绩(具体技术条件和业绩认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类似业绩金额以合同工程验收文件原件或合同工程结算书原件体现的金额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湖南省省外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四.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项目负责人不能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部人员。否则其投标无效。

4.2拟任项目负责人报名后,投标时不许更换。

五.报名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月 23日至2013年1月27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和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需年检合格);(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5)湖南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原件和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工程项目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人员姓名、固定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8)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10)专职安全员及主要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最近办理的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的缴费证明原件和公告发布后职工个人账户官网查询打印原件(与投标单位一致并提供合格有效的信息查询网址和查询密码)以及投标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1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协议书、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工证明、合同工程结算书、官网查询网址;并提供业主名称、地址、业主负责人名称、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传真号码);(13)已签署的诚信协议书原件(按附件1要求)。

5.2上述第5.1款中第(1)~(13)项资料(其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已签署的诚信协议书留原件,其它均需提供彩色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交招标人留存,供评审核验。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办理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时间的,均不予受理。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投标申请人,报主管部门处理。

5.3 报名地址: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南湖大道142号岳阳市水利局老办公楼2楼)。

六.招标文件的售价

6.1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七.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汨罗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部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南湖大道142号市水利局老办公楼2楼

邮政编码:414000

联系人:缪晓

电 话:****-*******

传 真:****-*******

附件1 诚信协议书(格式)

招标人:汨罗市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部

投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水利厅有关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证湖南省汨罗市川山等15座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2013年度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依规顺利实施,招标人和投标人特签署本诚信协议书,就有关事项协议承诺如下:

1、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保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本工程的招标活动,廉洁自律,不接受不索要任何投标人或与之有利害关系人的任何礼品、财物、宴请、娱乐活动、观光旅游活动等;不向任何人采用打招呼或明示暗示等非法手段操纵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接受任何外来影响包括领导干部等明示或暗示的招呼;不向招标代理公司施加任何违法的影响和压力;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

2、投标人保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廉洁自律,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赠送、邀请和资助任何礼品、财物、宴请、娱乐活动、观光旅游活动等;保证按照有关规定不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违规出借资质;保证不相互串标、围标;保证不弄虚作假;保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之前没有任何在建项目。

3、若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或投标人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水利厅有关招投标规定进行处罚。

招标人:    (名称)           投标人:       (名称)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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