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第二批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2年度第二批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酒埠江灌区2012年度第二批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工管【2012】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市酒埠江灌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酒埠江灌区2012年度第二批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株洲市攸县、醴陵市境内
2.3建设规模:约333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0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中的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段招标范围:(1)西干渠防渗工程桩号: 7+530—8+530、17+000—19+050;(2)渠系附属建筑物改造:南干渠钟百渡槽重建、渠下涵改造6处、直管涵改造51处、机耕桥改建2座,取水码头改造28处;(3)支渠改造1条、支渠建筑物改造2处;(4)房屋改造2处;(5)金属结构工程及安装工程。
(二)标段招标范围:(1)北干渠防渗工程桩号:24+451-24+809、24+809—25+309、29+500—29+890、29+912—30+396.2、35+880—39+621、39+621—39+725.5;东干渠防渗工程桩号:44+591—45+040、45+192—45+274、45+416—47+541、47+575—48+239、54+600—57+661;(2)渠系附属建筑物改造:北干渠大界渡槽重建、闸门改造2座、分水闸改造4处、渠下涵改造2处、直管涵改造62处、机耕桥改建5座,取水码头改造57处;(3)支渠改造1条;(4)房屋改造4处;(5)金属结构工程及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湖南省2011年~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湘水建管[2011]88号文)之内的施工企业;
3.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证书,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按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29号》文附件一第十六条规定,近5年完成过与本招标标段合同价相适应的两个类似工程业绩(具体技术条件和业绩认定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4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非临时聘用关系,以企业最近办理的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和投标人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为准)。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期间不能更换,否则评标时,按废标处理。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湘水办[2012]29号》文有关建造师规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指在本项目招标期间,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本项目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
4.2投标人的拟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没有由其本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其投标无效。
4.3同一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未完成承建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5.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于于2013年1月22日至2013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仁和大酒店8516室(湖南省长沙市南园路省劳动保障厅内)购买招标文件并带如下资料: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电脑打印);
(2)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人或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及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以及发布中标公示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网站网址、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资料和业主开具的工程完工证明。提供业主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传真号码)
(9)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有效证明(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拟任该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上岗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原件);
(10)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最近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原件,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的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并提供有效合法查询网址)和投标人所在地劳动部门签章备案的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11)诚信承诺书(原件)(按附件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签署);
(12)省外投标人应携带的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以上(1)资料提交原件壹套,其它资料提交彩色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壹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发出后,若发现有假证件和资料,报省级主管部门处理。
5.2招标文件(含合理定价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随机确定标段
报名截止时间后,2013年1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招标人在湖南长岭宾馆九楼会议室对取得摇号资格的投标人采取摇号的方式,根据平均分配原则,随机确定所有参与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当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进入摇号现场并签到,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评标办法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10.附件
附件1《诚信承诺书(格式)》和附件2《摇号随机确定投标标段方法》请在湖南水利网(http://www.hnwr.gov.cn)本公告附件下载。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酒埠江灌区管理局
地 址:湖南省攸县网岭镇
联 系 人:匡先生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81407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罗先生
电 话:0731-********
传 真:0731-********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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