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一期)室内外配套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 丽建招A2014 002号
一、 丽水市气象局 的建设项目 丽水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一期)室内外配套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 丽发改基综[2012] 91号,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已落实。
二、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丽水白云山陈寮后山顶西南侧地块
(2)建筑规模:雷达楼地下一层,地上建筑六层,建筑高度23.85米,建筑面积1091.05平方米;辅助用房三层,建筑高度11.1米,建筑面积794.02。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修装饰、给排水、电气、弱电和室外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8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元(含暂列金25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 2013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4年1月3日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联系人:朱海军 联系电话:****-*******;
2、网上下载:2014年1月3日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请点击:电子招标文件.rar清单控制价.rar施工招标文件(定稿) .doc
七、其他
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具体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2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丽水市兴业大厦11楼1154室,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市气象局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寿尔福路85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电 话: ****-******* 电 话:****-*******
联系人:叶先生 联 系 人:陈伟 朱海军
丽水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一期)室内外配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4002号招标人(盖章)丽水市气象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盖章)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时 间:二零一四年一月三日备 案 单 位(盖章):登 记 单 位 (盖章) :备案时间: 2014年1月3日 登记时间:2014年1月 3日 目 录目 录2第一章 投标须知3一、招 标公 告3二、招标重要事项表4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7四、总 则8五、投标 人 资格9六、招标文件10七、投标报价12八、投标文件的编制13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3十、开标14十一、评 标15十一、其他18十二、授予合同18十三、工程结算方式19第二章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2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2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27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7第三章技术规范53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54一 、投标函56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7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公告(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下载)(复印件);59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书(复印件);59五、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59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60七、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61八、承诺书62十、2013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64十一、投标报价书65十二、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86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91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后附)91第七章、附件9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招 标公 告 招标序号: 丽建招A2014002号 一、丽水市气象局的建设项目丽水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一期)室内外配套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 丽发改基综[2012] 91号,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已落实。二、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三、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丽水白云山陈寮后山顶西南侧地块(2)建筑规模:雷达楼地下一层,地上建筑六层,建筑高度23.85米,建筑面积1091.05平方米;辅助用房三层,建筑高度11.1米,建筑面积794.0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修装饰、给排水、电气、弱电和室外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4)工期要求:80日历天(5)招标控制价:
*******元(含暂列金25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4、要求投标人是 2013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资格的人员。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4年1月3日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联系人:朱海军联系电话:
****-*******;2、网上下载:2014年1月3日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七、其他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2、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具体见招标文件)。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2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丽水市兴业大厦11楼1154室,电话:
****-*******),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招标人:丽水市气象局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寿尔福路85号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电话:
****-******* 电话:
****-*******联系人:叶先生 联 系 人:陈伟朱海军公告发出时间:2014年 1月3日 二、招标重要事项表前附表1工程名称丽水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一期)室内外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丽水白云山陈寮后山顶西南侧地块招标联系人陈伟朱海军 电话
****-*******招标方式×邀请√公开组织方式×自行√委托代理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修装饰、给排水、电气、弱电和室外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允许分包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4、要求投标人是 2013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资格的人员。规模见工程概况质量要求合格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工程类别三类招标工期要求8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
*******元暂列金额25万元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银行汇票(拒绝其他方式交纳)金额:伍万元提交:1、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2、有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招管办[2013]15号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年度缴纳证。 3、其他方式:银行汇票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丽水市建行莲城支行银行帐号:3300 1696 1350 5000 5879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及票据复印件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退还:按丽水市招投标中心规定办理。评标基准价范围招标控制价下浮 5 %— 9.9%交易席位证按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规定办理。招标文件工本费金额500元(不退还)。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专用电子光盘:2张(一正一副)投标文件递交递交至: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地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 接收人: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月 2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标大厅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前附表2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备注1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其中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3 %未履行工期承诺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3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2 %其他违约金合同总价的 2 %2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按丽水有关规定执行3报告开工时间收到开工通知后 5 天内4工期提前、延误(1)工期提前奖励标准(在招标人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 2000 元/天 (2)工期提前奖励限额(在招标人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合同总价的3 %(3)工期延误赔偿标准2000 元/天 (4)工期延误赔偿限额合同总价的3 %5工程质量保修金合同总价的 5 %6优质工程奖无7标化工地奖无8安全文明施工费详见招标文件9农民工工伤保险金10暂列金25万元暂列金计入总价,不作下浮11重新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的开标时间为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日。 前附表3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a、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在投标企业连续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b、投标书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c、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为同一人。详见招标文件3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件原件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d、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证);e、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证); f、评标时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g、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丽建发[2005]268号文件4招标文件工本费1、金额:500元人民币2、交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形式交纳。5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注:后面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为准。 三、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 点1发布招标公告 2014年1月3日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 2发放招标文件2014年1月3日起获取方式:网络下载:(http://www.lscgzb.gov.cn/) 3现场踏勘和答疑投标人自行前往建设地点做好现场踏勘工作工程建设地4投标人提交异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前提交方式:1、传真:
****-*******2、书面递交: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实质性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获取方式:网络下载:(http://www.lscgzb.gov.cn/)6工程招标控制价投诉时间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日内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投诉7□×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高额保函投标截止时间前 □√ 招标人□×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8交易席位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截止时间前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前附表一投标文件递交至: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0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11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3日 丽水采购与招标网12招标人决标,发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或投诉处理结束后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告招标结果。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进行担保索赔,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注: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注意:本招标文件条款中带“□√”符号为采用,带符号“□×”的为不采用。四、总 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丽水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一期)室内外配套工程2、招标人:丽水市气象局3、工程地点:丽水白云山陈寮后山顶西南侧地块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丽发改基综【2012】91号5、工程投资性质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6、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修装饰、给排水、电气、弱电和室外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7、工程规模:雷达楼地下一层,地上建筑六层,建筑高度23.85米,建筑面积1091.05平方米;辅助用房三层,建筑高度11.1米,建筑面积794.02。8、现场条件:(1)土地征用及补偿情况: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2)三通一平情况:可以满足施工要求;(3)现场交通条件:可以满足施工要求 ; (4)施工用水、用电已接至工地现场,但施工场内接水、接电、工程四周安全防护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9、工期要求:招标工期为 80日历天。工期计算起止日期: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实际竣工之日止。10、工程质量目标:合格11、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二)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三)本工程招标 不允许 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委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质疑(异议)、投诉、谈判、签订合同等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事项。(四)工程管理要求招标人另行招标的专业工程,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中标人对专业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并承担总承包的一切义务和责任。中标人收取总承包服务费后不得再向专业工程单位或发包单位收取其他费用,并承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办公场所、现场加工场地和材料堆放地、脚手架、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用水用电设施(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向专业工程单位收取)、临时场地、安全文明设施、施工所需的工作面、现场指定垃圾堆场、一次结构打凿后的修补、工程资料的统一编印归档、各工种的配合协调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等一切与专业工程施工、配合、管理有关的服务内容,以及在总包配合协调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五、投标 人 资格(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4、要求投标人是 2013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企业及建造师资格的人员。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六)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资格审查在开标时进行,投标人必须提交前附表规定所需提交的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七)资格评审方式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六、招标文件(八)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根据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必须经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后有效。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九)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1、本工程?设立□×不设立 工程招标控制价。2、工程招标控制价是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及有关资料,根据国家或浙江省和丽水市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现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办法编制后,经 丽水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审定得出的工程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工程招标控制价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3、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参考下列计价依据和政策性文件编制:□√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丽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3年第 11期;□√浙江造价管理信息2013年第 11期;□√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和省站的有关定额解释。(十)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需要澄清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不记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通过丽水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解答。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发布之日起5日内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投标监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和投诉(投诉采用实名制)。招标人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组织复核(复核由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参加),复核后,招标人以补充招标文件形式在原招标文件发布网上发布。异议或投诉期间招标人必须停止招标投标活动。(十一)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5天,招标人通过丽水市招标投标网上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有效。修改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招标投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修改招标文件通知中写明。3、当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招标公告(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要求说明、技术规范和资料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他条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人在任何环节可拒绝或否决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十二)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递交伪造证件的。(5)在招投标及投诉活动过程中,经查实投标人或项目班子人员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所提交的资料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十三)勘察现场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自己所作出的一切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投标报价(十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费用。采用固定价格报价的应考虑风险系数。2、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所需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即:综合单价=规定计量单位项目人工费 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材料费 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机械使用费 取费基数×(企业管理费率和利润率) 风险费用。3、安全文明施工费、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民工工伤保险费、税金的取费,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本省现行计价依据规定),没有计取或未按下列费率区间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视为已按弹性费率的上限值计取,检验试验费、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民工工伤保险费、税金视为已按下列给定的费率计取。名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规费民工工伤保险费税金土建2.84%-3.47%0.88%-1.35%10.40%0.132%3.577%安装5.33%-6.51%0.64%-1.04%11.96%0.132%3.577%绿化3.52%-4.30%0.83%-1.34%13.19%0.132%3.577%电气5.33%-6.51%0.64%-1.04%11.96%0.132%3.577%4、二次搬运费及上山费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今后价格不作调整。5、由于陈寮后山顶天气原因造成的施工机械、人员及其他一切费用不予进行索赔,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并计入投标总报价中,今后价格不作调整。6、工程量清单部分投标报价: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在风险范围内今后不作调整。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⑴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内容齐全;⑵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十五)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公告(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下载)复印件);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复印件);5)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7)投标人资格自查表;8)承诺书;9)投标保证金(或保函);10)2013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11)投标报价书及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一正一副共两张,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软件制作,并只能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刻录,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12)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2、 本工程的投标文件 □×提交?不提交 技术投标文件。3、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展开。无格式的自行设计编制。(十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A4纸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4、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交全套投标文件的副本肆份。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和电子标书光盘一起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2、标志:所有封袋外面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全称。(十八)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十九)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六)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十、开标(二十)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2、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不为同一人,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3、开标时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料原件,以备查验。4、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6、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7、招标人按照下列要求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做好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其报价不列入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范围。(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的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情况的,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6)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人未提供刻录于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书或自行复制专用光盘的;(8)投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9)因电子标书编制不规范或光盘损坏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10)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系同一台电脑制作完成的;(11)电子标书的内容(报价、工期、项目经理、标书水印码)和纸质的投标文件不一致的;(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十一、评 标(二十一)评标1、评标工作评标工作由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用招标文件确定的方法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价,向招标人按得分高到低推荐1 名中标候选人。(二十二)评标内容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为止,凡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应保密。(二十三)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十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不正当行为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和不诚实等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五)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规定分析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成本价时,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六)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丽水市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二十七)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八)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与参加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不相符;(6)投标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或投标文件中工程数量的整数部位和小数点后一位小数、工程暂定项目价格或品牌(多选一)与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8)投标函的报价和投标报价书的报价不相符的,投标人所报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9)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1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12)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或虚假资料的;(13)项目经理与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17)总承包发包时,总包服务费取费费率高于 3 %的(不含3%);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项目经理本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满足要求的;(3)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4)联合体投标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5)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立的招标控制价(包括: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等。)的;或“暂定品牌材料表”中列出的材料未按规定在“约定品牌”中选取的;(6)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 (7)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8)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正不平衡报价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错漏之处有三处及以上完全一致的;(1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报价书的;(12)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13)不符合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否决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没有明显异常的,可以不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二十九)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予补偿。十一、其他(三十)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经查实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所提交的资料等方面弄虚作假情形的,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三十一)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市政工程以交工验收单、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丽水市本级、莲都区、丽水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2个小额工程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三十二)是否有丽水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因各地对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不一致,丽水市外不良行为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办市[2013]38号)、《浙江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浙建监[2006]80号)中的不良行为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具体行为,结合《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丽建发[2005]135号)进行认定。(三十三)投标人或项目经理在评标或投诉阶段,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十二、授予合同(三十四)中标1、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人名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取推荐第1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在丽水市招标投标网上进行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日历天,如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一天)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08]4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3、没有投诉的,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注意: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有对该资料的复核权,如果发现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是中标单位的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企业和项目经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严重不良行为处理。(三十五)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采用(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重新招标的开标时间为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日。4、合同签订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依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发生合同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备案手续。(三十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具体按丽水市招投标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高额保函的项目,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后放弃中标的,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按招标控制价的2%扣除投标保证金(最高80万元)后退还保函。十三、工程结算方式(三十七)结算工程量及单价的确定1、工程量的确定: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核准、招标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实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数量:(1)招标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2)招标人要求或设计变更引起增减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3)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4)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5)其他:/ 。2、综合单价的确定:综合单价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报的综合单价结算。没有投标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综合单价:(1)由于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调整,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其综合单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执行原投标报价的价格。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1%以上(含1%)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0%(含10%),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原综合单价重新组价,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经审计部门审定作为结算的依据。(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增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最后以审计部门审定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3)、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工程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4)、其他:/。3、投标报价的调整:结算时投标报价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调整。①人工费调整范围当结算期人工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人工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价或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5%以上时。(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采用的人工单价与对应的信息价相比较,取大值参与调整条件的判别计算。)②材料费调整范围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及以上,且该材料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0%以上时;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以下,但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20%以上时。③调整方法:1).凡符合人工费的调整范围,人工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1.15)×C×E 当B≥1.15C时;A=∑(B÷C-0.85)×C×E 当B≤0.85C时;其中 :A为人工费差价合计,B为结算期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C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人工信息价,E为一、二、三类定额人工用工量。2).凡符合调整范围的材料,当材料费上涨或者下降之和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3%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3%时可以抽料补差,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E F]-0.03G 当[∑(B-C)×E+F]≥0.03G时;A=[∑(B-C)×E F]+0.03G 当[∑(B-C)×E+F]≤-0.03G时其中:A为材料差价合计,B为结算期材料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C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材料市场价或材料信息价,E为单种规格材料定额用量,F为材料差价合计对应的税金,G为工程合同造价。 C.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D.发承包双方根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上涨、下降幅度的比例作为调价的参考依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④施工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按照《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浙江造价信息》或《价格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价格信息》没有的,由业主、监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签证确定。⑤以上涨(跌)幅度及调整差价均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期采用的信息价为基数,差价只可以计取税金,不计其他费用。4、暂定项目的调整:本工程暂定项目的暂定材料或暂定品牌,如由承包商采购的,需经业主认可,否则不予结算。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不上、下浮动。暂定品牌价格在招标人不变更约定品牌时按中标人报价结算,招标人变更暂定品牌的,价格按业主签证价结算。符合公开招标有关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立工程暂定项目按照《丽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丽招管办[2011]05号)规定执行,并按照文件规定确定为甲供材料或设备。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暂定项目的暂定材料或暂定品牌,如由承包商采购的,需经业主认可,否则不予结算。暂定价材料单价按业主签证单价结算,不上、下浮动。暂定品牌价格在招标人不变更约定品牌时按中标人报价结算,招标人变更暂定品牌的,价格按业主签证价结算。符合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5、暂列金额的计取: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人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发生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支付。6、甲供材料的价格:甲供材料是业主采购的材料,其供应方式、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并按下列条件约定:1、甲供材料的数量按招标文件甲供材料清单中甲供数量; 2、业主按甲供材料数量提供给承包商,承包商负责验收;3、双方不得要求对方少供或多供甲供材料的数量,除非另有协议;4、因设计变更、工程条件变化或者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引起甲供材料数量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章合 同主要条款及附件(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 设计人: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见规划红线图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及丽水市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及丽水市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1.5规定的解释顺序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五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二套,承包人需要多套施工图,自费复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 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月进度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视业主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3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边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十七)条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十七)条执行。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并符合丽建发[2013]29号《关于在市本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并符合丽建发[2013]29号《关于在市本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按照《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号)文件规定进行不良行为上报。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5万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根据《丽水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管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53号)的规定实行登记管理。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按2000元/天,其它人员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按照《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丽建发〔2010〕150号)文件规定进行不良行为上报。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分包的工程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法律、法规规定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中标单位对部分专业工程无专项施工资质需另行分包的,其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其资质必须满足工程的要求。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10%(现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算经甲方审核,结算书送审价部门后,结清并退还。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见监理合同。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2) ;(3)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总价支付。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天内。7.2 施工进度计划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 开工7.3.1 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 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 。7.5 工期延误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 。7.6 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另行协商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工期提前按2000元/天奖励给承包人,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3%(在甲方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8. 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管理部门要求和业主需求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9. 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 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 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 。10.4 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最后以审计部门审定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丽水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工程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 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 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工程量清单发生调整幅度超过合同总价3%时,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的80%支付部分暂列金。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①人工费调整范围当结算期人工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人工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价或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5%以上时。(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采用的人工单价与对应的信息价相比较,取大值参与调整条件的判别计算。)②材料费调整范围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及以上,且该材料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10%以上时;单种规格材料的合价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1%以下,但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信息价之比上涨或者下降幅度在20%以上时。③调整方法:1).凡符合人工费的调整范围,人工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1.15)×C×E 当B≥1.15C时;A=∑(B÷C-0.85)×C×E 当B≤0.85C时;其中 :A为人工费差价合计,B为结算期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信息价平均值,C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人工信息价,E为一、二、三类定额人工用工量。2).凡符合调整范围的材料,当材料费上涨或者下降之和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在3%及以下时不予调整;大于3%时可以抽料补差,材料费上涨的价差由发包方承担,下降的价差由发包方受益。计算式 A=[∑(B-C)×E F]-0.03G 当[∑(B-C)×E+F]≥0.03G时;A=[∑(B-C)×E F]+0.03G 当[∑(B-C)×E+F]≤-0.03G时其中:A为材料差价合计,B为结算期材料市场价或合同前80%工期月份的材料信息价平均值,C为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期对应的材料市场价或材料信息价,E为单种规格材料定额用量,F为材料差价合计对应的税金,G为工程合同造价。 C.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D.发承包双方根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上涨、下降幅度的比例作为调价的参考依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价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④施工期人工、材料信息价按照《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浙江造价信息》或《价格信息》。《丽水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和《浙江造价信息》、《价格信息》没有的,由业主、监理根据市场实际价格签证确定。⑤以上涨(跌)幅度及调整差价均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期采用的信息价为基数,差价只可以计取税金,不计其他费用。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履行期间物价上涨(本合同专用条款11.1条规定范围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承包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②因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和工程量偏差引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十七)条执行。③因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十七)条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3% (其中3%作为廉政保证金)。预付款支付期限: 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其中3%在支付第一期进度款时一次性预扣作为廉政保证金,剩余10%在实际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时,一次性全部扣回预付款。12.2.2 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 计量12.3.1 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12.3.2 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月计量。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3)进度款的支付比例:工程款(进度款)按检验合格后工程量的80%支付,每月计量一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的85%,完成施工资料的整理及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工作并经审计后除留取5%质量保修金和3%的廉政保证金外,其余工程结算款在一个月内结清。廉政保证金按照廉政协议书规定返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13.2 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并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3.3 工程试车13.3.1 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 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承包人应同意 。13.6 竣工退场13.6.1 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5日内,承包人负责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的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14. 竣工结算14.1 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交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方应予以认可。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通用条款国家审计部门要求的内容,共一式四份。14.2 竣工结算审核(1)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送国家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送国家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的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2)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28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提出异议部分进行质量鉴定。鉴定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第14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4)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章确认后15天内,由发包人根据丽水市建设局《关于施行工程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价备案管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108号)的规定,将竣工结算文件报送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竣工结算文件未经备案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依据。14.4 最终结清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28天内完成支付。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15.4.1 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 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16. 违约16.1 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予以顺延。(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予以顺延 。(7)其他:。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56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 承包人违约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未及时到丽水市施工管理处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相关手续。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材料、设备、临时工程协商处理,其他费用不予支付。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56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 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本方职工投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第三方责任险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是 。18.7 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20. 争议解决20.3 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起诉。20.5补充条款1、本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根据《丽水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班子成员更换管理的通知》(丽建发〔2009〕53号)的规定实行登记管理。2、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按照丽建发〔2010〕150号(关于建立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员考核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3、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业主要求的时间内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否则将按工期延误处罚。4、承包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的保护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关于审计费的支付,按现行有关审计规范文件执行。工程结算承包人按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并对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经审核,超过送审造价的5%核减额、核增额,承包人承担追加咨询服务费,计取办法如下:按核减(增)额超过送审造价5%幅度以外的核减(增)额的5%分别计取追加审计费。合计审计计算公式如下:D=(B-A*5%)*5% (C-A*5%)*5%(A—送审造价、B—核减额、C—核增额、D—追加审计费)6、承包人应根据丽建发[2013]29号《关于在市本级实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通知》进行归档管理,如涉及到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中标单位对部分专业工程无专项施工资质需另行分包的,其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其资质必须满足工程的要求 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略)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略)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略)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略)附件9:暂估价一览表(略)附件10:安全生产责任合同附件11: 丽水市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附件12:浙江省气象部门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协议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附件10: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的法规、条例和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是:1.消灭重大和一般质量事故;2.消灭人身重伤和死亡事故。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谁管生产、谁管安全”,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讲安全;3.双方都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施工作业中,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适时布置任务。2.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指导、服务、督促、检查。3.帮助乙方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及时进行推广。4.定期召集乙方有关部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交流情况,剖析问题,布置工作。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1.项目经理应对本工程的安全及事故负总责,并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本项目有关工作的安全管理。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做到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按规范进行安全操作,确保安全生产。3.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做到驻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在施工现场中,要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4.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督促班组及时整改。5.发生一般、重大质量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6.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7.对各施工点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8.严格执行投标书中所有安全生产承诺的内容。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各自承担的义务负责,如有违反,造成事故者,按管理权限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后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二0一 年 月 日 附件11:丽水市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名称(甲方): 承包单位名称(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丽水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2:浙江省气象部门基建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协议建设单位(甲方)全称:施工单位(乙方)全称:监督小组:建设项目:一、为加强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廉政工作管理。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安全、按时竣工,根据浙江省气象局《浙江省气象部门基建工程项目签订廉政协议的规定(试行)》,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廉政协议,作为共同遵守的廉政行为准则,并自觉接受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二、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得再转包。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自觉遵纪守法,廉洁经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并指定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廉政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四、应当把签订、执行、督查廉政协议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五、加强对基建工程廉政协议的跟踪检查和管理工作,发现有违反廉政协议行为,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及时调查,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党纪法规作出处理。六、在各方签订承包合同、廉政协议后,由甲方单位在支付工程合同款时一次性预扣总工程款的3%作为廉政保证金,并按纪检监察机构指定的财务专用帐户及时足额入帐。廉政保证金任何人不得动用。在乙方无违反本协议所列条款,并待工程竣工决算后6个月,监督小组必须写出报告,经有关纪检监察机构批准,由甲方将廉政保证金(含所得银行利息)全额返还给乙方。七、甲方必须履行的廉政工作管理职责:1、甲方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乙方单位有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部门和领导。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贿赂;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向乙方有关企业购买建筑、装饰材料。3、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单位邀请的旅游、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经商、就业、上学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八、乙方必须履行的廉政工作管理职责: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工作方面的各项制度,并自觉遵守执行。2、乙方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和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行贿甲方所属组织或个人(包括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为其购置、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得变相让利给甲方购物和安排工作人员挂名开工资等;不得同意报销应当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4、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5、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经商、就业、上学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九、监督小组必须履行的廉政工作管理职责:为保证上述条款的实施,成立由甲、乙双方共3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其中甲方2人,乙方指定1名人员。监督小组对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其职责是:1、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制度规定及党纪、政纪条规,对甲、乙双方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参与合同签订、质量检查、竣工验收、决算审核等。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协助和指导甲、乙双方抓好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廉政法制教育以及廉政制度建设,对甲、乙双方管理人员进行不少于二次的法制教育。自协议签订后至本工程竣工前最少召开三次协调会和廉政检查。4、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实施(包括违约情况的调查核实处理),并在本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6个月写出廉政工作总结。5、为切实加强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凡提供违纪线索(包括人证、物证),并经核实,给予至少50O元人民币奖励。奖励经费在廉政专户中列支。6、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单位、姓名和职务等情况。十、违约处理1、甲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廉政协议的,本单位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乙方在建设工程中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不廉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向甲方单位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投诉或举报。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廉政协议的,视情节轻重,甲方依据廉政协议在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同时,相应的扣除廉政保证金(最低不少于所交廉政保证金的30%)。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经甲、乙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条款。十二、 本廉政协议作为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附件,与该项目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三、本廉政协议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监督小组执壹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监督小组代表:地址:电话:年 月 日第三章技术规范一、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列出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1、 ;2、 ;3、 ;4、 ;5、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封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 工 投 标 文 件(商务标部分)投 标 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商务标部分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公告(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下载)(复印件);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复印件);5)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7)投标人资格自查表;8)承诺书;9)投标保证金(或保函)复印件;10)2012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11)投标报价书及电子招投标专用光盘(一正一副共两张,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软件制作,并只能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刻录,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光盘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12)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 一 、投标函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序号为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元(¥ 元)的总价(注:报价保留到元),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并在天(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3、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将金额为人民币元(¥元)的投标保证书已递交。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号: ,该项目经理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5、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投标或否决我单位投标,责任我单位自负,不向招标索赔任何经济损失。6、总承包服务费按招标人确定的专业工程结算价(扣除预留金)为基数计取,取费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为%,(不得高于3%);我方承诺该专业工程纳入我方总承包管理范围,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总承包管理范围内尽一切义务和责任;7、我方在此承诺,若我方中标,本工程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达到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要求;本工程环境保护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J375-2004的标准。8.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9、除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外,你方的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注:上述帐号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号)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地址: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 被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 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至投标时在投标企业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原件。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是受托人的可不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公告(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下载)(复印件); 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书(复印件); (注: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五、项目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六、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名称姓名职称岗位证书岗位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编号承诺月到位天数技术标中的编号1、项目经理——2、项目专职安全员——————3、项目技术负责人不作要求——4、项目专职施工员不作要求——5、项目专职质量员不作要求——6、项目专职材料员不作要求——7、项目专职资料员不作要求——公司分管领导姓名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注:1、投标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不得少项漏项,相关人员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要求配备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备,相应表格可自行扩展。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现场人员要求月到位天数不少于22天,“承诺月到位天数”要求填写天数。3、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岗位证书复印件附本表后,且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本表后需附: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施工员、项目专职质量员、项目专职资料员、项目专职材料员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退休人员须提交退休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专业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填报日期: 年月 日 七、投标单位资格自查表序号自 查 内 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情况一、开标必须到场人员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二、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三、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四、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情况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项目五、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存在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符合有关规定六、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符合有关规定七、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情况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八、说明:以上各项请投标人逐项填写,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具体说明,评审时将按投标人自查表内容核实。若表格填写不实或有缺项,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最不利处理,责任由其投标人自负。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填报日期: 年 月日八、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及项目经理没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情形。项目经理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不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没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在本次投标中,企业和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在建工程、提交的资料均真实,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关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或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上情形的,同意招标人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若我公司为中标单位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日 期: 年月 日 九、投标保证金 (保函).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 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投标单位采用年度保证金、银行汇票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附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银行汇票)交纳凭证复印件。十、2013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序号纳税单位名称证明出具单位名称纳税额(元)备注合计注:本表后附纳税证明复印件。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日 期: 年月 日十一、投标报价书投 标 总 价招 标 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总说明工程名称: 1、工程概况:建设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经济指标、层高、层数、结构形式、招标工期、投标工期、质量目标、施工现场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2、编制依据:计价依据、标准与规范、施工图纸、标准图集等。3、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4、综合单价包括的风险因素、范围(幅度)。5、措施项目的依据。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 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1.1专业工程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合计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页 共 页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金额(元)1分部分项工程 2措施项目 2.1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2.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 3其他项目 3.1暂列金额 3.2暂估价 3.3计日工 3.4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 5税金 合计1 2 3 4 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 本表只需提供电子版本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仅适用于安装专业)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合计: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仅适用于安装专业)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 本表只需提供电子版本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 本表只需提供电子版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 2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 3其它组织措施费3.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2夜间施工增加费 3.3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3.4二次搬运费 3.5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 3.6提前竣工增加费 合计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 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 计 日 工 报 价 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34人 工 小 计二材料123456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1234施工机械小计总计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 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 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 注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 十二、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招标文件要求品牌(或相当于同档次品牌)投标人选择品牌1配电箱AP-KT丽水市天健(七星)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电器厂、丽水市力控科技有限公司2配电箱雷达楼Ma丽水市天健(七星)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电器厂、丽水市力控科技有限公司3配电箱AP-BA丽水市天健(七星)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电器厂、丽水市力控科技有限公司4配电箱辅助用房Ma丽水市天健(七星)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电器厂、丽水市力控科技有限公司5配电箱AP-CT丽水市天健(七星)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电器厂、丽水市力控科技有限公司6配电箱AP-HY丽水市天健(七星)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电器厂、丽水市力控科技有限公司7配电箱AP-SB丽水市天健(七星)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电器厂、丽水市力控科技有限公司8¢12cm防雾灯日月、雷士、阳光9LED地埋灯 ¢26cm 36W日月、雷士、阳光10射灯日月、雷士、阳光11声光控吸顶灯日月、雷士、阳光12600*600平面亚克力灯日月、雷士、阳光13泛光灯日月、雷士、阳光14庭院路灯日月、雷士、阳光15¢7cmLED射灯日月、雷士、阳光16¢5.5cmLED射灯日月、雷士、阳光17铝合金集成吸顶灯日月、雷士、阳光18镜前灯日月、雷士、阳光19艺术壁灯日月、雷士、阳光20走廊艺术壁灯日月、雷士、阳光21红外线浴霸四个光源欧普22消防报警接线箱海湾、上海松江、爱德23感烟探测器海湾、上海松江、爱德24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海湾、上海松江、爱德25控制模块海湾、上海松江、爱德26楼层显示器海湾、上海松江、爱德27消防电话海湾、上海松江、爱德28火灾事故吸顶式扬声器海湾、上海松江、爱德29落地式报警联动一体机(内置控制盘、电话主机、广播主机)海湾、上海松江、爱德30消防报警备用电源海湾、上海松江、爱德31声光报警器海湾、上海松江、爱德32超五类非屏蔽模块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33双口信息面板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344对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缆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35电话出线口插座型单联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36单口信息面板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37单口网络地插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38电视、网络插座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39100对110型配线架(含连接片)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4024口超五类模块化配线架(含模块)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41RJ45-RJ45非屏蔽超五类跳线2米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4224口千兆交换机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438位光纤终端盒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44100/1000M单模光纤收发器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45光纤连接器材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46单模双芯FC-FC光纤跳线3米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4719"标准机柜24U斯格通、普天天纪、斯科通48四分支器杭丽、万隆、杰和兴49有线电视接线箱国产50摄像机支架(带万向节)海康、大华、天地伟业51红外彩色枪式摄像机(室外含12V/1A电源)海康、大华、天地伟业52红外彩色枪式摄像机(室内含12V/1A电源)海康、大华、天地伟业53红外彩色半球摄像机(含12V/1A电源)海康、大华、天地伟业54监控前端箱国产55十二路视频光端机海康、大华、天地伟业56六分支器杭丽、万隆、杰和兴5712U机柜一舟、建云、华生5816路数字硬盘录像机海康、大华、天地伟业593T监控专用硬盘杭州人和电脑公司、浙江丽威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宏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6021寸液晶显示器杭州人和电脑公司、浙江丽威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宏志数码科技有限公司61监控操作台3单元一舟、建云、华生62主扩声功放T.D音响、MOW音响、HK 音响63数字音频信号处理器T.D音响、MOW音响、HK64八路混音器T.D音响、MOW音响、HK65鹅颈话筒(含底座)T.D音响、MOW音响、HK66电源时序器T.D音响、MOW音响、HK67多媒体地插国产68专业音响机柜1.2米图腾、建云、一舟69100英寸电动幕布T.D音响、MOW音响、HK70墙装主音箱(含壁装支架)T.D音响、MOW音响、HK71台式洗脸盆台下式四维、箭牌、尚高72污水盆四维、箭牌、尚高73瓷蹲式大便器自闭式冲洗阀 DN20四维、箭牌、尚高74挂式小便器(含感应式冲洗阀及配件)四维、箭牌、尚高75整体淋浴房(带配件)四维、箭牌、尚高76整体式洗脸台四维、箭牌、尚高77拖把池四维、箭牌、尚高78低水箱坐便器四维、箭牌、尚高79800*800白色仿大理石抛光砖萨米特、斯米克、新中源80800*800米灰色仿大理石抛光砖萨米特、斯米克、新中源81300*300防滑地砖萨米特、斯米克、新中源82600*600防滑地砖萨米特、斯米克、新中源83墙面500*1000抛光砖萨米特、斯米克、新中源84抛光砖踢脚萨米特、斯米克、新中源85墙面300*600瓷砖萨米特、斯米克、新中源86800*400米灰色抛光砖萨米特、斯米克、新中源87金网纹门槛大华石材、金田石材、龙鑫石材8812mm玻镁板万佳、美林、镁佳林89300*300铝合金集成扣板吊顶今顶、索菲尼洛、欧斯宝90600*600硅酸钙板吊顶阿姆斯壮、威丽特、龙牌91乳胶漆华润、立邦、多乐士92米黄大理石洗漱台台面大华石材、金田石材、龙鑫石材93石英石洗漱台台面大华石材、金田石材、龙鑫石材94卫生间防潮防火板成品隔断 铝合金配件新华95成品套装门(含门套、门锁、门吸、铰链等)千橡木门、佰心木门、臻艺门业96成品定制门套千橡木门、佰心木门、臻艺门业9780米黄色大理石门套线大华石材、金田石材、龙鑫石材98成品窗套千橡木门、佰心木门、臻艺门业99广西白大理石大华石材、金田石材、龙鑫石材100塑胶地板洁福、阿姆斯壮、博尔福101自流平LG、海林、德华102100*100黑色铝合金格栅吊顶今顶、索菲尼洛、欧斯宝103成品铝合金角线今顶、索菲尼洛、欧斯宝104天棚喷黑漆华润、立邦、多乐士105成品铝合金边框隔断 双层10钢化玻璃中空铝合金百叶般门、代高106成品拉手H1500GMT、雅洁、顺辉107玻璃门铰链GMT、雅洁、顺辉108生态木195长城板600*600直角拼接新绿、冠华、四季森林109陶瓷面防静电地板双奇、华通、丰翼110600*600穿孔隔音板吊顶阿姆斯壮、阿尔莎、龙牌112成品铝合金边框隔断 10钢化玻璃般门、代高1136cm生态木原木饰面装饰条 1*1cm凹槽间隔新绿、冠华、四季森林11480*100生态木原木方通新绿、冠华、四季森林11580*30生态木原木纹方通新绿、冠华、四季森林11650*30生态木原木纹方通新绿、冠华、四季森林117生态木原木纹凹凸板 2.5*1cm凹槽间隔新绿、冠华、四季森林118生态木原木纹饰面凹凸板 3*2cm凹槽新绿、冠华、四季森林119成品定制移门(含门套、五金)千橡木门、佰心木门、臻艺门业120移门轨道GMT、雅洁、顺辉121移门滑轮GMT、雅洁、顺辉122仿木纹塑胶地板洁福、阿姆斯壮、博尔福123成品PVC脚线洁福、阿姆斯壮、博尔福124人造石挡水条大华石材、金田石材、龙鑫石材125围墙外墙真石漆巴士达、华普利、三鹰12630毛面芝麻灰花岗岩大华石材、金田石材、龙鑫石材注: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需按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列表中选取一个品牌,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本表不需编制电子标书和标书水印码,只需提供纸质文件。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五章图纸和技术资料(另附)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后附) 第七章、附件附件一、开标程序(含资格后审办法)序号程序和内容地点责任单位1投标文件截止,开标会议开始开标大厅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2宣布开标及投标人家数招标人3宣读评标办法招标人4查验标书密封情况公证机关或投标人5投标申请人逐一开标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投标文件,并宣布内容(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导入电子标书到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建筑有形市场(唱标人)记录开标情况建筑有形市场(记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开标结果,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作认同处理建筑有形市场(记标人)6按招标文件二十条第7款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委会 7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证件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信评审评委会8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9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商务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前6名投标人(不足6名的按实际家数,并列第6名的全数入围)进行下列事宜(其余投标人自愿):1、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身份证明在确认书上签印 ,如委托人参加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在确认书上签印;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在确认书上签印。其余未进行上述事宜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开标大厅公证机关或招标人10取此排名前六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不足六名或并列第六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因评标过程出现废标致使接受后续评审的投标人不满6名时,从余下的进行过前款所述事宜的投标人中按报价得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替补,直至通过的合格投标人达到6名或所有进行过前款所述事宜的投标人均被评审。评标室评委会11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评标室评委会1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和招标监督机构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室评委会13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情况和资格实绩公示网站丽水市采购与招标网、建筑有形市场、招标人附件二、评 标 办 法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原则上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确需参加的,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招管办同意,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并采用抽签的方式产生,且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五人以上的单数;专家由招标人到招标投标中心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需要重新评标的,必须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进入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一、符合性审查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十条第7款规定之一情形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做好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其报价不列入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范围。二、评审区间确定: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不超过6家(含6家)的,所有投标单位全部进行评审。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超过6家的,评标委员会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6名投标人进行评审(并列第六名的全部入围)。因被评标委员会否决致使接受评标的投标人不满6名时,实行依次替补,直至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单位达到6名(不足6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3、符合性审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后,后续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形,均不再调整评标基准价。三、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初步评审。四、详细评审分值设置:总分102分,其中商务标评审100分,企业纳税加分2分。1、商务标评审100分(1)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评审得分(满分90分) 商务标标书质量评审得分(满分10分)。(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采用开标现场确定法:开标时由业主代表在下浮率范围5%—9.9%中随机抽取两次,第一次抽百分比的整数位(即5~9共5个整数位),第二次抽百分比的小数位(即0.0-0.9共10个小数位),整数位与小数位结合所得下浮点,浮动后作为评标基准价(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暂列金额不下浮。即: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1-抽取的下浮点) 暂列金(3)报价评审①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报价评审,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判断做出书面评审意见。②不平衡报价的评审a.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标准偏离率为15%。b.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评审项目:全部项目进入评审。c.计算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单价。若经计算的基准单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可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后确定基准单价。修正基准单价的计算方法可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去掉最低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或去掉最高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或去掉最高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同时去掉最低的10%(不为整数的,实行四舍五入),剩余投标单位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单价。d.筛选偏离价格。通过计算机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平衡报价检测,筛选出与对应子目基准价相比超过标准偏离率的报价。e.修正不平衡报价。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对投标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修正:正偏离修正价格( T )= A x(1 标准偏离率)负偏离修正价格( P )= Ax(1-标准偏离率)评标委员会对修正后的价格应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f.对投标人不平衡报价的修正不改变投标总价。经修正的综合单价适用于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数量有误或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引起的数量增减。(4)商务标标书质量评审(实行扣分制,满分10分,扣完为止)①投标报价中大小写不符或投标报价书中报价前后矛盾的每处扣1分;②投标报价中发现主要材料的单价分析表与综合单价报价前后明显矛盾的、或综合单价小数点明显错误的,每处扣1分;③经评审算术性差错扣分:修正后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与评标基准价比占2.5‰及以上的,超出部分每1‰扣1分;④评标委员会对报价各项目单价构成和各种费用合计构成是否合理,有无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评审。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报价超过评审项目基准单价( A )在±标准偏离率(含)以内不扣分,差幅在±标准偏离率(不含)至±(标准偏离率 5%)(含)者,每发现一处扣0.5分;差幅在±(标准偏离率 5%)(不含)以上者,每发现一处扣1分。(5)投标人商务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评标基准价1%扣6分,每低评标基准价1%扣3分,以此求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90-|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3或6)*10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2、企业纳税加分(2分)投标企业(含分公司)上一年度在丽纳税额每满50万元得0.05分,最高不超过2分。以投标人提供的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相关税务部门(含地税、国税)出具的纳税总额为准,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能证明其纳税情况或纳税总额度不足50万元的不得分。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进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五、综合评审投标文件综合评审得分=商务标评审得分 纳税加分六、评标结果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七、评标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八、评标监督 评标过程中,评委提出的废标情况、评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不详的问题处理,必须有充分的书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