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感觉神经定量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感觉神经定量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感觉神经定量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1-10-19 至 2021-10-21
撰写单位: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感觉神经定量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感觉神经定量检测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9068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感觉神经定量检测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0,000.00
最高限价(元):57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感觉神经定量检测仪(1套):

一、基本参数

1、电源:内置充电电池

2、电池充电时间:8~18小时

3、电池使用时间:完全充电可工作10~12小时

★4、产品组成:主机、刺激电极、遥控器、软件系统等

★5、刺激电极:可更换镀金电极

二、工作条件

1、工作环境

环境温度:-2℃~+35℃

2、充电电源要求

电源电压:交流100V~240V

电源频率:50Hz/60Hz

3、充电输出:直流6伏

三、测试功能

★1、测试模式:全自动测试、半自动测试、手动测试、快速筛查测试、疼痛耐受阈值测试、疼痛匹配测试

★2、刺激输出:2000Hz、250Hz、5Hz三种频率可选的正弦波恒流电刺激

★3、刺激强度:0~9.99mA可调(0.01mA步进)

4、双盲测试,结果客观可靠

5、全自动测试:系统自动设定测试区间及测试循环

6、半自动测试:手动设定测试区间,系统自动设定测试循环

7、手动测试:手动设定测试频率、强度等参数

8、快速筛查测试:系统自动设定测试区间

9、自动报警:测试中出现断路等异常情况自动报警

四、软件系统

1、病案管理:管理病人历次检测结果,可自定义快速搜索病人信息

★2、内置解剖图并可局部放大,帮助快速定位

★3、内置正常人参考值

★4、全自动报告系统,测试结果自动对比正常人参考值并给出测试摘要

5、至少两种不同报告模式,满足多种临床需要

6、报告可导出为可修改的word文档或PDF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设备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1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及报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先生、刘女士
电话: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量检测仪 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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