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3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3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31号 |
2021年10月18日 15:19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1)渝五中法破委字第331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3日裁定受理(2021)渝05破申77号申请人重庆工业炉股份有限公司对重庆睿亮建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渝高法【2016】24号文件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工业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炉公司)与重庆睿亮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亮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5)沙法民初字第120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重庆睿拓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拓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工业炉公司1195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尚欠的1195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二倍从2015年7月1日起计算至2015年8月30日止,以尚欠款1195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三倍从2015年8月31日起计算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睿亮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书生效后,睿亮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工业炉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6月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提级执行,并于2019年7月3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078万元及利息等。执行到位94080.48元后,因睿亮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8月21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1执977号之二十三执行裁定书,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另:睿亮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股东为刘亮(占股60%)、岳钧(占股40%),登记机关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天池村水井坎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加气站、掺和料;机械设备租赁(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重庆睿亮建材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重庆工业炉股份有限公司对重庆睿亮建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16:00 3、摇号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6、说明:欢迎各破产管理人来院参与监督摇号。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 破产庭联系人:陈雪梅、朱波***-********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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