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产业区热源厂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工程燃煤蒸汽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及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现代产业区热源厂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工程燃煤蒸汽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及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设备[2013]1207
发布时间:2014-01-06
津开招公字:2013-0516
  招标备案号:********125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现代产业区热源厂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工程(设备)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开计项批[2013]26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建设资金为*******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台35t/h和3台45t/h燃煤蒸汽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及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2.2工程建设地点:现代产业区栖霞街46号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1台35t/h和3台45t/h燃煤蒸汽锅炉烟气脱硫改造及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具体设备种类、数量、规格、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2.4计划交货期:2014年01月15日至2014年08月30日
  2.5交货地点:现代产业区栖霞街46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2.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废气类)或环保产品检测报告或国家级脱硫示范工程证书;3.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财务状况良好;5.对标的产品具备制造能力及供应能力的设备厂家;6.未在本地或天津环保部门任何一地接受过任何处罚或不良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业绩要求:1.近3年生产或销售类似脱硫系统(氧化镁法)业绩5套以上(含5套);2.至少一套脱硫系统(氧化镁法)连续运行2年以上,且质量达标,业绩真实,开标前可以配合招标人实地考察,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各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或国家级脱硫示范工程证书、未受过处罚或质量问题等证明材料、氧化镁法工程业绩合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单位核查资质,满足要求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9日至2013年12月25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01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分,下午13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开发区洞庭路76号恂园小区2号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秦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汉沽区汉北路18号
  邮政编码:300480联系人:房学寨电话:***-********
  传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路76号恂园小区2号楼3楼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那晶电话:***-********
  传真:***-********
  日期:2013年12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善刚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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