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本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13739H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采购厨余垃圾处理设备1套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以及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4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3)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与投标。(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10月25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公告正文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8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Z13739H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厨余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厨余垃圾处理设备1套(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最高投标限价:340万元;
2.5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以及制造商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一项;
3.4 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 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拒绝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3)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参与投标。(4)在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晓秋
电 话:153*****321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李志旭
联系电话:****-********、176*****666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长春高新市容环卫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光谷大街
联系人:刘晓秋
电话:153*****3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李志旭
电话:176*****666
电子邮件:********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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