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贵南项目钢材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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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贵南项目钢材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新-招-*******二次) 1.1中铁二局新运有限公司贵南项目钢材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0月16日9时 0分起至 2021年10月23日9时0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4@qq.com">********4@qq.com@qq.com)。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二,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10月16日9时0分至2021年10月27日9时0分,,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长福街1号,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因疫情期间,本次采购接受邮寄标书,开标采用钉钉会议开标,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钉钉软件。 5.3 电子版投标报价表、投标文件同时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同上。线上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视为重大偏差。投标人在开标的同时须进行线上投标报价解锁。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长福街1号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贾香梅/136*****60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青松/186*****688 邮 箱:********4@qq.com">********4@qq.com 开户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铁道支行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标书费汇款账号为: (本次采购结果公示后提交 ) 附件一:项目概况 附件二: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三:投标申请表 附件四:需求明细表 附件五:技术规格书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需求明细表1 招标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新-招-******* 包件号:GJ-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结算时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在垫资期满后(如无垫资要求,或超出垫资的结算部分,支付期则从结算时间开始计算)第90内支付该批物资70%的价款,剩余的25%在垫资期满后(如无垫资要求,或超出垫资的结算部分,支付期则从结算时间开始计算)第120天内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资源税在内的一切税费。 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 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贵南 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
附件五: 钢筋技术规格书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牌号:HPB300执行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应同时满足《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 37439-2019)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2第35号》要求。其中:表面形状:光圆钢筋 1.1强度等级:HPB300公称直径6(6.5)、8、10mm。 1.1.1尺寸、外形、公称直径允许偏差。外形不圆度,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 1.1.2每延米重量与公称重量偏差应<±3.0%。 1.1.3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其中:1000kg≤每盘(捆)≤2500kg,在交货地点按实际盘重过磅计量交货。 1.2强度等级:HPB300 公称直径12、14、16、18、20、22mm。 1.2.1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按在交货地点按理计重量交货。 1.2.2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1-201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国家标准。其中:按1类包装类别包装,2000kg≤每捆≤3000kg,标准定尺9米。 公称直径6-12mm允许偏差正负0.3mm, 外形不圆度:≯公称直径公差的50%.(≦0.4mm) 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执行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应同时满足《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GB/T 37439-2019)标准。表面形状:月牙肋。 2.1公称直径6、8、10、12mm。 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其中:1000kg≤每盘(捆)≤2500kg,在交货地点按实际盘重过磅计量交货。 2.2公称直径14、16、18、20、22、25、28、32、36、40mm。 2.2.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其它按GB/T2101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其中:按1类包装类别包装,2000kg≤每捆≤3000kg,定尺长度12米; 2.2.2每延米重量与公称重量偏差应<±3.0%; 2.2.3检查及验收:按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按理论重量计量验收。对热轧带肋钢筋尚应符合碳当量不大于0.50%的规定(预制梁技术条件) 3.检查及验收 钢筋性能除应符合GB/T1499.1、GB/T1499.2的规定外,每延米重量与公称重量偏差应小于5.0%,HRB400钢筋碳当量应不大于0.50%。钢筋生产不应采用余热处理(高压穿水)工艺。 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合同号、标准号、检验批号、交货件数、重量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如国家标准有调整变化,执行国家最新标准。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4.3投标人须承诺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来源稳定,供应投标物资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代理商可代理多个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企业的产品投标,并有切实可行的组织、供应、运输方案措施和跨地域组织调配资源能力。 5.验收要求 5.1卖方应随车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6、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注: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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