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办公用计算机 招标公告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办公用计算机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办公用计算机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ZC(SY)********7
项目名称:办公用计算机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笔记本计算机44台、台式计算机28台(具体详见附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20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报名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文件的领取方式:邮件或现场购买
2、投标人采用邮件形式购买谈判文件的,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lnhycgdl@163.com,并备注: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发送标书款汇款账号。收到标书款后发送谈判文件。报名成功以收到投标人标书费为准。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20层
联系方式:印洪博、曾虎、苟巍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印洪博、曾虎、苟巍巍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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