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冬开发区12家农业分场过冬用煤招标公告

2021年冬开发区12家农业分场过冬用煤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2021年冬开发区12家农业分场过冬用煤采购有效期:2021-10-19 至 2021-10-21
撰写单位: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冬开发区12家农业分场过冬用煤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冬开发区12家农业分场过冬用煤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FQ-005

项目名称:2021年冬开发区12家农业分场过冬用煤采购

采购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74,460.00元

最高限价:374,460.00元

采购需求:购煤数量237吨,运往12家分场运费,搬运清理费;个别分场大车不能到达指定地点,需小吨位车配送;需块煤大小2cm-4cm;燃烧值5000大卡左右;供暖期间需随时清运煤渣,需随时抽样送至指定化验机构,化验是否达标。

合同履行期限:1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 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截止前,供应商在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2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盖公章。

重要提示:

凡参加现场投标的人员,必须自行戴好口罩、身份证,做好卫生消毒。近期(14天)有过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或发烧或未自行隔离14天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投标,其他事项严格执行铁岭市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相关文件。随时关注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按规定和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若因自身原因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经济开发区盛峰城市花园21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153*****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

标签: 用煤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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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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