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迁建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迁建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迁建弱电工程

海原县人民医院迁建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人民医院迁建弱电工程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2】34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国补及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县城政府东街以北,东盛路以西规划区域内,项目总建筑面积337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门诊楼4970平方米,医技楼9950平方米,住院楼13360平方米,传染病楼2388平方米,营养食堂2164平方米,锅炉房、太平间及固废收集400平方米,洗衣房、厕所及污水处理52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 月 6日至2014年 1 月 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报名 。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取消中标资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 海原县城区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238#

联系人: 殷军 联系人: 余建国

电 话: 137*****267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zbzx@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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