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洋浦经济开发区清理规范城镇
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委)办,事业单位,各办事处,区内各企业:
按照省发改委等5部门印发的《海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发局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洋浦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市政管理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洋浦经济开发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
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省发展和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21〕55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权责对等、清费顺价、稳步推进”的原则,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水电气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
1.开展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2021年10月前,针对《关于清理取消海南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20〕120号)中已明确取消的不合理收费,开展全区范围的专项治理,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经发局)
2.界定接入工程费用权责关系。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对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资金构成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企业的权责关系,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经发局)
3.清理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应通过理顺水电气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等方式逐步取消,具体取消时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最迟取消时间为2025年前。本方案公布之日起,严禁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新增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经发局)
(二)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1.完善供水价格机制。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用水价格机制。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含二次加压调蓄)设施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的,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等费用计入供水成本。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促进全社会节水等因素,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价格。(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自来水公司)
2.完善配气价格机制。将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的市政管网、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外的管网,企业自用的储气设施,以及其他与配气业务相关的设备设施等,纳入配气价格有效资产。将建筑区划红线内按法律法规由燃气企业承担运行维护的成本,以及燃气表后至燃具前由燃气企业为排除安全隐患而开展的上门服务、安全建设、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成本,纳入企业经营成本。(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三)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1.加强服务收费项目管理。2021年12月前,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对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能器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等进行梳理,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合理收费,明码标价,形成目录清单,在本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对需加强管理的服务收费,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实际,依法加强监管。(牵头单位:自来水公司、洋浦供电公司、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市政管理局、经发局)
2.规范改造工程费用。区内老旧小区水电气改造工程费用,可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用户出资等方式筹措,具体方式和费用分摊方案结合实际确定。(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局、经发局;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洋浦供电公司、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3.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收费目录、标准。(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经发局)
4.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抄表到户、服务到户,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费用。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终端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应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水电气费用应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按相关规定执行。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解决,不得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2021年10月前,经营者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及时向终端用户公开。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严禁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对违反反垄断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经发局)
(四)提升服务水平
1.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制定简捷、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严格落实承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推动供水供电供气有关服务事项进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探索推进“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模式,推动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牵头单位:自来水公司、洋浦供电公司、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经发局)
(五)改善发展环境
1.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坚持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加强专项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储备土地应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建设,完善与地块相关的道路及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不得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负担。(责任单位:规划局、市政管理局、经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经发局牵头建立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收费工作联合工作机制,强化对清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决策部署。
(二)稳妥推进实施。各单位妥善把握清理节奏和力度,按年度明确清理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清理工作平稳有序展开。
(三)落实经费保障。依照有关规定,财政局要落实清理工作相关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治理、宣传等各项工作开展;对取消收费项目后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补偿等方式保障公共服务供给。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宣传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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