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所需米、面、油招标公告

民政局所需米、面、油招标公告

辉南县民政局所需米、面、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根据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对辉南县民政局所需要的米、面、油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标书编号:HZC2014-01-007-1

二、采购项目:大米、面粉、豆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粮油产销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能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厂家的粮油检测报告。

2、投标人近几年内有为大规模散户群体提供服务的实际经验,且商业信誉良好,物资质量必须达到地产一级新米、特制一级面粉、一级大豆油的标准,中标后应提供辉南县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

3、要在朝阳镇城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且能独立安排供货地点,交通便利能方便群众,供货方负责装车。

4、在供货服务过程中,要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态度要热情、诚恳,不得有歧视、蔑视行为。

5、在发放前由辉南县民政局组织验收,在资金结算上,要先行垫付资金,待发放工作结束后,应提供辉南县税务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需方先行支付合同价款的50%资金,待发放工作结束后,经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辉南县民政局共同验收合格后,群众无不良反应,方可在2014年3月30日按照程序由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一次性结清剩余的50%货款。

6、供应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财务工作,达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理,在后续的监察、审计工作中必须积极配合。

7、供应企业中标后,必需在一周内将货源组织到位,确保按时走访和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四、投标方文件取得方式:合格的投标人须持有效证明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双休日休息)到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要求具有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原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由专家组审核确认。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时,提交30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未中标方此款当场返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待辉南县民政局发放、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1月8日下午1:30时。

八、开标时间: 2014年1月8日下午1:30时。

九、开标地点: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建设银行四楼)

联系地址:吉林省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5100

联系人:宋金明

联系电话:****-*******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31日

没有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