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三个中心信息智能化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三个中心信息智能化设备招标公告
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三个中心信息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8 16:34 发布人: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佳木斯市XX局
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三个中心信息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编号:HXZB21-078
二、项目名称: 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三个中心信息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资金:2,973,908.52元
四、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五、磋商需求: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参数 |
1 | 三个中心信息智能化设备 | 详见附件1 |
(二)采购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完工日期:执法办案中心改造装修工程完工后15日内
(四)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先行垫付,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结算完毕。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如无任何问题,无息返回)
(五)质保期限:交付之日起2年并负责长期系统维护服务
(六)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只限一家投标。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或相关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到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下午14时0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未按要求装订、密封的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拒收。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
十、开标地点: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方: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路58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淑敏电 话:138*****999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荷兰城观湖3号楼
邮政编码:154002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凤芹电 话:****-*******
十二、公告期限:本磋商公告自发售磋商文件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黑龙江恒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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