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汝城县肉食品加工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郴州市]汝城县肉食品加工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肉食品加工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EPC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21】20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汝城县鑫汝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汝城县肉食品加工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EPC;

2.2建设地点:汝城县井坡互通连接线南侧;

2.3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为建设现代化生猪屠宰厂一座,占地约72亩,建筑面积约3621平方米,包括生猪屠宰间、待宰间、隔离间、急宰间、检疫检验间、药剂间、无害化处理间、废弃物收集间、污水处理间等功能车间及屠宰生产线、污水处理设备、制冷设备、其他设备以及办公室、配电房、停车场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一期概算投资约3614.58万元(具体投资额以财政评审为准,结算以审计结论为准,其中设计费:36万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80号令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5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 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且为主体单位在职人员),并授权其负责该项目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6.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

3.6.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承诺,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3.6.5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10月1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9.其它:

9.1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计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9.2根据“郴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交办函”的要求,三楼开标区将恢复之前的体温检查,进入开标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实行一进一量。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城县鑫汝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9楼

联系人:钟常玲

电话:137*****81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国庆北路18号友谊中皇城A座四楼106房

联系人:黄丹

电话:****-*******172*****5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链配送 食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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