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红文化中心电梯设备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夕阳红文化中心电梯设备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夕阳红文化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受淮安市清河区府前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该单位的夕阳红文化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 夕阳红文化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QHZC竞谈*******
2、项目简要说明:(1)电梯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
(2)谈判范围内设备的保修和售后服务。
3、采购人: 清河区府前街道办事处
4、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谈判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经济实体(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人必须有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申请人所投标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A级或B级,并处于有效期内,制造许可明细表中应含乘客电梯)。
(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A级或B级或C级,并处于有效期内)。
(5)投标申请人所投标电梯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
(6)参与谈判人必须具有所投品牌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承诺在中标后48小时内提供所投品牌产品的原厂项目授权书,如未在48小时内提供原厂项目授权书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同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谈判。
说明:本次谈判采用资格现场审查方式,在整个谈判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
5、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清河版块发布,请申请人于 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7日18:00前 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400元/份),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电话****-********。
6、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月10日09: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六楼。
响应文件接收人:郝芳 电话:****-******** ********
7、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4年1月10日09:00
谈判地点: 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六楼。
8、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郝芳 电话:****-********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陈芳 电话:131*****988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 郝芳 电话:****-********
(4)代理单位联系人:朱金玲 电话:****-********
(5)采购人联系地址: 大治路20号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 清河区社会管理中心(漕运西路人武部斜对面大路直向西)六楼。
邮编:223001 传真:0517-********
9、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叁仟元整人民币,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必须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清河区府前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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