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2021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投包公告(二)
2021年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2021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投包公告(二)
2021年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2021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投包公告(二)
顺德区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于2021年10月25日在杏坛麦村文化广场对位于该村内的2口基塘在社会进行公开竞投活动。
一、领导小组的成立及其职责
1、领导小组架构
决定成立麦村村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决定承包期内各项工作事宜。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麦志广
副组长:麦翰华、梁炳佳
成员:麦建勇、麦顺乐、吴焕崧、麦荫享、苏展华、李丽冰、
关九仔、麦响平、麦义祥、苏恩
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方式决定本方案承包期内的各项工作事宜。其相关工作决定需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执行。若对公示条款有异议,需1/3(村民代表 /股东代表)或1/10以上有选举权的集体成员书面联名提交异议申请书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相关情况作说明,与异议申请书一并提交至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审核。经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审核同意后,领导小组按异议事项拟定新的投包方案,经成员会议表决同意重新组织竞投。
二、竞投资产的基本情况
1.发包方:麦村股份社
2.资产名称: 麦村股份社基塘,详见《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以下简称“本批资产”);
3.资产数量及面积:共有2口基塘,水面面积约为12亩,基面面积暂缺,有关水面面积仅供参考,投标后不再变更。
4.标的物所在位置: 麦村村内;
5.投包地点: 杏坛麦村文化广场;
6.合同标的物承包起止期限:年,从 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之日起至 2026年 3月 31日止,每年12月31日前缴交下一年承包款。
本次资产发包,标的物承包的时间如上,第一年的承包期:从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承包款按:中标价/12*实际承包月数收取;往后每年的承包期:从当年的4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承包款按中标价收取。
7.竞投底价:以每宗资产的底价进行竞投,具体每宗资产的竞投底价详见《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
8.递增情况: 无 ;
9.交易保证金:3000元/口;
10.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年承包款的100 %;
若承包方中标后未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的,麦村股份社没收3000元的交易保证金,有关基塘重新发包。
11.资产使用范围:按照标的物的使用属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村(居)村规民约合法使用(有关功能需经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三、竞投方式
1.本批资产投包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方式,按《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已于2009年开展征地前期协商暂未开发利用部分)上资产的先后顺序进行竞投,每次竞投1口塘,价高者得;如有同价,以开标的先后次序确认中标人。
2.本次投包如有流标的,可由领导小组决定调整发包事项,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执行。
四、弃标、退包的处理方式
1.本次投包若中标方现场弃标或在签合同前弃标的,则没收其交易保证金,由领导小组重新组织交易。
2.本次本批资产投包,若承包期内退包的,必须在本年度的12月31日前(即提前90日)向发包方提交书面退包申请书,经发包方办理相关退包手续,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资产重新发包。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因此,退包者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本批资产。
五、竞投时间:2021年10 月 25 日上午8 时 30 分开始,直至完成为止。
六、竞投程序
1.本次投包由麦村村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领导小组组织,并委托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作第三方公证。
2.参与竞投者需于2021年10 月 18 日至22 日下午5时30
分按麦村股份社指定账户存入交易保证金(3000元/口),具体可转至:开户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银行账号:********015882,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竞投者需于 2021年 10 月 18 日至10 月 22 日上班时间携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到麦村股份社出纳处进行竞投前期资格审核工作,经审核后,领取由麦村股份社出具的收款凭证和竞投者资格证方可进行基塘投包。(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 -5:30时,节假日除外)。
3.竞投于2021年10 月25日 08时 30分正式开始,现场竞投者需先填写完整报价表,报价不得低于竞投底价(低于底价的作无效标处理),然后将报价表折叠好,当众投入投标箱。
4.由主持人当众开标,价高者得,现场宣布中标者。
5.中标者需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投包当天须交一份给镇交易所归档。
6.待本次投包活动结束后,没有中标的交易保证金凭收款凭证由发包方 10个工作日后按原账号无息退回;中标的交易保证金待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承包款后凭收款凭证 10个工作日后按原账号无息退回。
七、竞投者资格
1.面向佛山市户籍社会群众进行公投(具体为年满18周岁,具有佛山市户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登记时用身份证登记,登记资格证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收款凭证,一个身份证能领取多个资格证;
2.已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登记的;
3.拖欠本村或股份社有关集体资金者,如中标也视作无效,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4.竞投中标人与合同签订人必须为同一人,不允许授权代签,否则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八、竞投要求
1.有意竞投者需于2021年10 月25日 08时 30分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竞投者资格证到杏坛麦村文化广场参与竞投。
2.在本次竞投中每位竞投者可竞投多口基塘。
3.竞投者须在竞投区内竞投,否则做无效处理,非竞投者不得进入竞投区内或影响竞投工作的进行。
九、合同签订及相关付款方式
投包结果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中标人于 5 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成交确认书到麦村股份社(需有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在场见证)签订合同,并足额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承包款给予发包方。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度承包款的,交易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收回本资产另作发包,无需通知中标方;以后在每年的 12月31日前应一次性交付下一年度承包款(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以下同,相关交易采用转账的形式)。从第二年起,若承包方逾期7日未缴交承包款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须按每日总承包款的日千分之五向发包方交纳滞纳金。若承包方逾期超过30日未足额上缴承包款的视为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有权不再通知承包方即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本资产另作投包,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承包方所拖欠的相关款项。
转账具体可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账号:********015882
开户行:顺德农商银行
十、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股份社必须如期把本资产交给承包方,但如由于旧承包方不交本资产给股份社,造成股份社不能把本资产交给新承包方,股份社应协助新承包方运用法律途径起诉旧承包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律师费由旧承包方承担。
十一、在承包期内基塘无损坏的,承包方应把基塘周边的一切杂物清理好,期满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方。
十二、有基耕路的以基耕路为界,无基耕路的以塘边2米以内使用(如两塘之间界线有争议,即按以前股份社安装的水泥桩为准),超出部分不属于耕塘户使用。
十三、除本社规划道路外,塘与塘之间的基面以中间为界各留1.5米作道路使用,若承包方需挖深基塘的,塘泥不能高于基耕路面,如造成路面积水的,则由承包方自行清理到没有积水为止;如造成他人损失的,则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十四、土地征用及收回:
1.对麦村股份社自有部分的基塘在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或乡镇需要征用土地及如需要征用鱼塘分配本村住宅用地时,本合同同时解除,承包方应该无条件服从。发包方应提前90日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按相关政策规定交出本资产。征用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承包方按规定建设的有关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承包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发包方所有。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方所有,若征用发生在承包期上半年的,发包方退还当年已收的承包款;若征用发生在承包期下半年的,发包方退还当年已收承包款的50%给承包方。
2.对于杏坛镇土地发展公司与我股份社已于2009 年开展征地前期协商工作目前暂未开发利用的19.8 亩范围内的基塘若政府需要开发使用的,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交回基塘,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政府和股份社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款给承包方。股份社按承包方实际使用的月数,在承包方前期所缴纳的承包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承包款后,将保证金和剩余月数的承包款在30天内(无息)退回承包方。
十五、其他
1、如村集体因发展福利事业等需使用该基塘的,发包方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包方,退回当年承包款,并补偿一年基塘承包款给承包方,承包方需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基塘。
2、其他要求详见《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承包合同》。
十六、 联系方式
(1).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办公室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六楼农业农村办公室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
(2).现场勘察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5*****705
附:1、《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基塘承包合同(已于
2009 年开展征地前期协商暂未开发利用部分)》
2、《杏坛镇麦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台账表》(已于2009年开展征地前期协商暂未开发利用部分)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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