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果珠彝族乡高坡村“1·11”山体滑坡灾害点道路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镇雄县果珠彝族乡高坡村“1·11”山体滑坡灾害点道路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镇雄县果珠彝族乡高坡村“1·11”山体滑坡灾害点道路治理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雄县果珠彝族乡高坡村“1·11”山体滑坡灾害点道路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昭市发改投资【2013】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镇雄县果珠彝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镇雄县果珠彝族乡高坡村“1·11”山体滑坡灾害点道路治理工程施工招标
2.2 建设单位:镇雄县果珠彝族乡人民政府
2.3 建设地点:镇雄县果珠彝族乡
2.4 建设规模:1.2公里,路基宽6.5米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 计划投资:约200万元
2.8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壹个标段,本工程招标人不提供料场,由中标方自行提供。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建造师(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的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五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否则其投标无效。 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必须注明所参加投标项目的名称和标段;保证金确认时间以银行回单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金额以5000元为单位,不超过所参与项目估算值2%,最高额不超过80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1月06日至2014年0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早上09:00至11:3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为其委托人购买的社保原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检察院出据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招投标服务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01月27日08:30至09:00时止;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雄县果珠彝族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云南理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雄县果珠彝族乡 地 址:昭通市凤霞路113号附39
联 系 人:付书记 联 系 人: 刘骁
电 话:138*****908 电 话: 18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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