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1年市级果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三包(二次)招标公告
灵台县2021年市级果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三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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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2021年市级果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三包(二次) | ||
采购单位 | 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WY-2021-018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王经理 | 联系电话 | 153*****111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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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1-10-19 00: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1-10-22 23:59: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20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10-22 23:59: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1 | 灵台县2021年市级果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三包(二次)001 | GSWY-2021-018 | 货物类 | 233200.0 |
公告内容
灵台县2021年市级果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三包(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台县果业办公室的委托,对灵台县2021年市级果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三包(二次)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网上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GSWY-2021-018
项目名称:灵台县2021年市级果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三包(二次)
预算金额:23.32万元
最高限价:23.3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硬度计 | 台 | 5 |
2 | 糖度计 | 台 | 5 |
3 | PH计 | 台 | 2 |
4 | 50倍手机显微镜 | 台 | 5 |
5 | 游标卡尺 | 套 | 3 |
6 | 土壤水份快速测定仪 | 台 | 1 |
7 | 土壤酸碱度测定仪 | 台 | 1 |
8 | 水分盐分测定仪 | 台 | 1 |
9 | 土壤盐分测定仪 | 台 | 1 |
10 | 土壤地温测定仪 | 台 | 1 |
11 | 叶绿素计 | 套 | 1 |
12 | 叶绿素荧光仪 | 台 | 1 |
13 | 植物冠层分析仪 | 台 | 1 |
14 | 光合作用测定仪 | 台 | 1 |
15 | 普通冰箱 | 台 | 2 |
16 | 低温冷藏柜 | 台 | 1 |
17 | 烘干箱 | 台 | 2 |
18 | 恒温干燥箱 | 台 | 2 |
19 | 光电解剖显微镜 | 台 | 1 |
20 | 高倍摄像显微镜 | 台 | 1 |
21 | 土壤粉碎机 | 台 | 1 |
22 | 衣柜 | 个 | 1 |
23 | 工作服计鞋帽、鞋套 | 套 | 5 |
24 | 消毒液等 | 瓶 | 1 |
货物包装必须严密,防水、防压、防摔,要做好防震措施,必须装箱加固进行运输,避免挤压、碰撞。交货由供方将所供物资运送到果业办指定的项目乡镇。所需免费安装调试的设备仪器必须无条件安装调试到位,并保证能正常运转使用。交货过程中所发生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核心设备糖度计、植物冠层分析仪、光合作用测定仪、光电解剖显微镜、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投标报名及竞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22日2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报名并上传资质。
2.竞价时限为2021年10月2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22日23时59分59秒。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4.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四、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3日17时00分,文件递交地点: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2.招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名称:灵台县果业办公室
地址:灵台县东大街52号
联 系 人:郭宝强
联系方式:********066
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3*****111
采购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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