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处级干部的公告
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处级干部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精神卫生学院副院长;口腔医学院副院长;附属医院副院长。
以上岗位为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副处级领导干部。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与科研成果突出,在学科、专业方面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其中精神卫生学院副院长应具有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神经病学或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口腔医学院副院长应具有口腔医学专业背景;附属医院副院长应具有临床医学专业背景。
4.熟悉高等教育管理及教学科研活动各环节,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够全职在校工作。
5.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7.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8.任职年限、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
三、招聘选拔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8日—11月7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见附件),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近5年来主要工作业绩(包括科研项目和教学工作情况),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获得的科研、教研项目目录,成果获奖、专利目录,授课情况及指导研究生情况,并请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各类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需出具海外学习、工作证明)复印件1套。
以上材料需用A4纸打印,请于11月7日16:00前,将个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纸质版原件及其他材料纸质版,邮寄或交至齐齐哈尔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行政楼1906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qyzzb@qmu.edu.cn。
3.资格审核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知本人来校参加应聘面试,未入围人员不再电话通知。
(二)选拔程序
按照上级和学校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要求,经资格审查、学术能力评价、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公示、备案等程序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表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报名的,不再受理。
五、招聘选拔待遇
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引进、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待遇面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医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选拔处级干部报名表(样表).xls
齐齐哈尔医学院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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