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示范区中小学校舍消防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沈抚示范区中小学校舍消防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沈抚示范区中小学校舍消防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抚新区·沈抚新区备案。以辽示范区项目批〔2021〕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抚示范区中小学校舍消防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名称:沈抚示范区中小学校舍消防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内 3.项目规模:本次项目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四方高中、高湾中学、方大实验小学、方大实验小学幼儿园、新城实验学校、拉古九年一贯制学校、沈抚新城朝鲜族小学、沈抚新城朝鲜族小学幼儿园、深井子小学、深井子小学幼儿园、汪家小学、汪家小学幼儿园、浑南三中、61中学等14座学校教学楼、校舍、训练馆、食堂及园区等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建筑消防工程、电气消防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暖通消防工程、智慧消防工程、室外消防工程等。 4.项目投资估算:2897.09万元 5.标段(包)合同估算:2539.52万元 | |||||||||||||||||||||||||||||||||
6.工期要求:2021年11月16日 开工至2022年01月15日 竣工 | |||||||||||||||||||||||||||||||||
7.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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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负责规划红线范围内消防工程的所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编制竣工图(含竣工图DGW格式电子文件、项目信息管理文件);(2)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如涉及);(3)建安工程施工;(4)项目调试、试运行、验收、保修;(5)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包括履约期间各项目成果报审、报批、设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6)直至通过所有政府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正式运行条件、移交招标人具备立即使用功能的项目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格 3.投标人拟派施工工程师须具资格 4.投标人拟派设计工程师须具资格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资格条件:(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同时具有以上(1)和(2)项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②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联合体双方应分工明确,完成同一工作的同一专业资质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6.其它要求:1、资格条件:(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同时具有以上(1)和(2)项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②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联合体双方应分工明确,完成同一工作的同一专业资质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通过项目经理二次刷卡验证(无在建工程和不良行为记录);(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无在建工程或不良行为记录;(4)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5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lnzbtb.com/BPSystem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投标保证金:45.0万元。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0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沈抚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 |||||||||||||||||||||||||||||||||
2、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
现场纸质开标: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密封好的纸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送达投标文件。 | |||||||||||||||||||||||||||||||||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
七、其他说明 | |||||||||||||||||||||||||||||||||
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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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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