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特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碳化硅材料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碳化硅粉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海特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碳化硅材料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碳化硅粉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海特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碳化硅材料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碳化硅粉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海特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纳米碳化硅材料研究及产业化项目碳化硅粉生产设备采购

二、项目简介:

招标编号:ZS-QCHT-H-2021-100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招标范围:

标段号

标段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第1标段

激光粒度仪

激光粒度仪

测量范围0.015UM-3600UM

台/套

1

合同生效后20天

第2标段

卧式砂磨机主机

卧式砂磨机主机

容积60L

台/套

1

合同生效后60天

卧式砂磨机主机

容积6L

台/套

1

卧式砂磨机主机

容积1L

台/套

1

交货地点:内蒙古海特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其他说明:

1、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招标方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2、招标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投标方提前或延迟供货。

3、在设备发运前通知招标方到投标方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发货。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安全完好运达目的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已于2021年10月19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cntcunion.cn/)上。

此次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共计2个标段,招标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检察机关网站上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工作的,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8、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备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9、本项目允许制造商及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说明函,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获取招标文件

6.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3日下午17:00,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按标段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上支付标书款和平台服务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系统联系电话:***-********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点击首页【CA办理】,即可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6.2(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6)“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

(7)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8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备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等待审核。(联系电话:****-*******176*****881

7.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7.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集中解密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天以邮寄的方式寄出,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7.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

8.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现场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号电子开评标会议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4号电子开评标会议室

如果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0.相关费用:

10.1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规定下浮40%执行。

10.2平台服务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同时缴纳200元平台交易服务费,缴费实行线上缴费。

11.公告发布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cntcunion.cn/)。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海特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管委会225号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564

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 系 人:刘 岩

联系电话:****-*******176*****881

电子邮箱:zszbyb@126.com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及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帐 号:***********************

行 号:********6122

2021年10月19日

************************5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设备 硅粉 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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