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 巴区公资采谈[2013]36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1-08 09:00
采 购 人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详见附件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网上下载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4-01-08 09:00到2014-01-19 17:00
备注

谈判文件售价 详见附件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详见附件
供应商报名方式 详见附件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4-01-20 10:00到2014-01-20 10:0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2014-01-20 10:0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备注 一致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详见附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罗女士:139*****64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技术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罗女士:139*****642

采购编号:巴区公资采谈[2013]36号 巴中市巴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 判 文 件中国?四川(巴中)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印制二〇一四年一月目 录一、谈判邀请3二、谈判须知3三、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6四、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6五、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内容6六、采购项目要求7七、响应文件的编制9八、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10九、谈判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13十、政府采购合同13十一、验收14十二 、质疑和投诉 14十三、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14 一、谈判邀请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巴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备规定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1、采购项目编号:巴区公资采谈【2013】36号2、项目名称:巴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3、采购单位:巴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4、采购代理机构: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采购人最高控制价:68万元。6、资金来源:政府投入7、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8、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www.sczfcg.com)9、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月20日10:00前(北京时间)11、谈判时间:2014年1月20日10:00分开始(北京时间)12、谈判地点: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江北东段望王路409号)13、采购人联系方式: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罗女士:139*****642 信息技术科:****-*******交易组织科:****-*******财务科:****-*******二、谈判须知1、供应商认为具备采购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且满足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基本要求的,可以按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报名。供应商一旦购买了谈判文件,视同认可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3、谈判双方(1)由交易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相关部门和采购人代表参加的谈判小组。(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报名费和保证金(1)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向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纳人民币6800元(陆仟捌佰元整)谈判保证金和300元(叁佰元)报名费(违约方的保证金和报名费将不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签定成交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由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和报名费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形式,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包号),如有遗漏或不实,交易中心将其视为不具备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且报名费不予退还。递交响应文件当日9:50前到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望王路东段409号)财务科凭交纳谈判保证金和报名费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开具报名费发票,作为参加谈判的资格凭证之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出示报名费发票,对于未按此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交易服务中心将予以拒绝。收款单位:巴中市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邮储银行巴州区支行银行账号:****************01交款截止时间:2014年1月19日(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3)在交易中心账户上有足够余额的谈判供应商不能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和报名费。(4)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之前,须向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纳成交价格5%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开户行、银行账号同谈判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采购项目验收清单》到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科无息退还。若不能按合同完成该项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1) 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4)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供应商家数计算。报价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谈判报价的,应作为一个谈判报价人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谈判报价人。(2)关系报价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报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谈判报价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响应文件应当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谈判报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报价,超过2家参加谈判报价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谈判报价人,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报价,报价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谈判报价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报价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报价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谈判报价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报价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报品牌产品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报价人作为有效谈判报价人,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谈判报价,报价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报品牌产品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报价人作为有效谈判报价人,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谈判报价,报价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报价,超过2家参加谈判报价的,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谈判报价人,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谈判。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谈判,参加谈判的也不能作为有效谈判人。7、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之日后9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供应商拟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0、报价时使用人民币报价,我中心将拒绝使用其他货币的报价。如谈判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凡因计算错误而影响采购结果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价格组成:供应商报价为完成谈判文件所有规定的采购任务的总价款,包括安装、运输、保险、税收、验收等其他费用。1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0%,在半年后支付40%,余下的10%(不计利息)作为质保金,在货物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13、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三、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资格性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装订成资格性响应文件:1、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通过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的除外)7、2012年度经过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8、2012年或2013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9、2013年纳税证明复印件;10、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注: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谈判单位鲜章。五、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内容1、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商务应答,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报价表(第一次)。(2)承诺函。(3)报价产品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提供证明材料予以佐证);(4)售后服务方案;(5)售后服务机构、网点和技术人员;(6)验收方案。2、响应文件必须对以下几项做出实质性承诺:(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规定;(2)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安全责任和因其他相关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3)交货期限: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4)付款方式:同意采购人的付款方式;(5)其他需要承诺的内容。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文件。以上要求资料必须据实提供,不得有实质性遗漏,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如谈判文件中提供了统一格式,应按格式要求准备文件。六、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项目最低技术要求:地埋式垃圾站专用车:1辆(1)底盘:EQ1102FLJ5(2)发动机:YC6J160-33(3)货厢:用≥4mm锰板或国标碳钢制成,侧板高600mm,二梁、三梁均用120mm槽钢制成。(4)货厢举升装置:必须用三节油缸举升,行程1020mm,用取力器取力。(5)驾驶室内配置:冷暖空调。(6)轮胎必须用钢丝矿山胎。摆臂式垃圾车:3辆(1)底盘:EQ1102FLJ5(2)发动机:YC6J160-33(3)货厢:用≥4mm锰板或国标碳钢制成,配套垃圾箱容积≥8m3(4)起吊大臂油缸为减速缓冲油缸,缸径¢140mm,行程1580mm。摆臂一次工作循环小于60秒。(5)驾驶室配置冷暖空调。(6)轮胎必须用钢丝矿山胎。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内。3、交货地点:巴中市巴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七、响应文件的编制1、供应商获得谈判文件后,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本次谈判采用两轮报价,在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谈判结束后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谈判小组谈判。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一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右上角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书面文件为准。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的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加盖单位鲜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盖章处签字或盖章。统一使用A4幅面纸(图纸除外)印制,装订成册,逐页编码,并编制目录。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盖章、签字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的密封及递交(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分别封装于不同的两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并注明谈判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的名称和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加盖单位鲜章;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2)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地点,由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递交。(3)未按密封要求递交或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八、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一)谈判程序:1、资格审查:(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2)谈判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3)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4)谈判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执行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还应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告知供应商。2、递交响应文件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谈判采购活动终止:(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谈判(1)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组织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3)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4)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5)谈判小组经过三轮及以上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4、供应商报价:(1)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密封袋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封面上只需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即可),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谈判小组应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回到谈判室,当场将报价单拆封,并宣读报价。(2)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5、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2)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4)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二)成交标准:1、成交供应商评定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该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的要求前提下,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报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如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凡因计算错误而影响采购结果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供应商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4、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第二次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3个)。(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 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谈判报告。并由采购执行机构当场向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宣布。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谈判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谈判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谈判报告的有效性。2、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社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破产、重组等原因确定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3)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4)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放弃成交的,应当说明理由。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与其报价差额比例超过15%的,不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重新组织采购。九、谈判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1、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有下列情形:(1)不按时参加采购活动,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2)透露供应商商业秘密的;(3)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的;(4)拒绝在资格审查报告、谈判报告上签字的;(5)在资格审查、谈判过程中滥用权力,导致采购活动终止或者谈判失败的;(6)采购过程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2、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2)谈判过程中作出虚假承诺的;(3)采取零报价或者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4)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5)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6)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审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谈判,导致谈判失败的,给予批评,禁止参加该项目以后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出现前款第(1)至(6)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政府采购合同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到巴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再送一份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科存档。2、合同内容应包含:项目期限、质量要求、合同价款、付款办法、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服务承诺等。3、合同内容不能与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相冲突,否则合同无效。4、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一、验收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质疑和投诉1、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科室及联系电话:交易监督科:****-*******。十三、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1、承诺函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我单位全面研究了你单位“ ”项目谈判文件(巴区公资采谈[ ] 号),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报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谈判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报价的有关事宜。2、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并交付买方验收。4. 我单位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谈判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谈判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3)在谈判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5、我公司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所提出的付款方式。6、我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响应文件为资格性响应文件1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本次谈判,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报价之日后 天。8、我方在整个采购活动中将严格遵纪守法,信守廉政准则,绝不做有损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名利之事。我公司在采购活动中提供的一切文件、证明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我方自动放弃参加采购活动的权力,并自觉接受有关处罚。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2、授权委托书巴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兹委托我单位 为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巴区公资采谈[2013] 号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采购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委托期限: 年月日到 年 月 日止。报价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3、 报 价 表 (第一次)报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日期:单位: 人民币序号项目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2 4、报 价 表 (第二次) 报价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价日期: 序号项目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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