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旅游公司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南雄市旅游公司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雄市旅游公司的委托,拟对南雄市旅游公司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NX2014XJ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监控设备
三、采购预算:¥16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要求 | 单位 | 采购数量 |
监控设备 | 见询价文件 | 批 | 1 |
五、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该项目询价文件(请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5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本中心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必须在南雄市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有效证明)。
(八)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必须同时获得广东省公安厅的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且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1月8日至2014年1月15日内(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自行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八、购买标书时须携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副本审核后退回)和2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2份法人代表身份证正负面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需提供2份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负面复印件和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1 份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因故不能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的,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原件发至我中心邮箱nxzfcgzx@163.com,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恕不接受报名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月16日下午16:00时整
十一、询价开标时间:2014年1月17日下午16:00时整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询价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联系方法
(一)采购代理机构: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邮编:512400
(二)采购人:南雄市旅游公司
联系人:饶小姐 联系电话:****-*******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四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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