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锦溪水电站技改二次招标公告

浮梁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锦溪水电站技改二次招标公告

江西省浮梁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锦溪水电站技改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省浮梁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锦溪水电站技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浮梁县锦溪水电站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规模

2.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规模:

2.2.1 水电站的厂房、尾水渠等水工建筑物的重建和除险加固;

2.2.2 压力管道、闸阀等金属结构的更新;

2.2.3 2套水轮发电机组(150KW、55KW各一套)设备全部更新;

2.2.4 设备基础重新构建;

2.2.5 2套水轮发电机组的附属设备全部更新;

2.2.6 全部动力、照明、励磁、开关、保护等电气设备设施更新;

2.2.7 变压器、线路和升压站其它设备设施等配套电网的改造全部更新;

2.2.8 兴建管理房、完善厂区设施等。

2.3 原有设备按不低于市场评估价回收(由中标单位负责拆除)。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所有机组3个月内必须交货及安装完毕。

2.5 交货地点:锦溪水电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制造商;

3.2具有制造水轮发电产品(水轮机、发电机组等)和相关设备生产许可和生产能力的制造商;近五年(即自2008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止)具有水轮机及发电机组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3. 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持本单位介绍信于2014年01月08日至2014年01月14日,每天9:30~11:30,14:30~16:30时(北京时间)在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本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而导致重新招标,未递交上述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重新招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01月27日15时00分,地点为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浮梁县锦溪水电站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138*****2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江信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史先生 133*****1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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