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面积10-50平方公里河流管理范围划界第1次招标公告
流域面积10-50平方公里河流管理范围划界第1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乡市流域面积10-50平方公里河流管理范围划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04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宁乡市流域面积10-50平方公里河流管理范围划界项目 | 宁乡市流域面积10-50平方公里河流管理范围划界项目 | 1 | 项 | ******* | ******* |
1、详见采购需求
2、委托代理编号:HNCL-CG-202133
2.1、提交《资格证明材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3);
2.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4)
(4)、资格审查资料份数修改为一式叁份,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单独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②“近三个月”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
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10-26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3、递交方式:按本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宁乡市水利局 |
联系人:宁乡市水利局(周峰) |
电 话:****-******** |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春城北路221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长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女士 |
电 话:****-******** |
地 址:玉潭街道新康社区春城北路翡翠年华13栋206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2021 年10 月1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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