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竹荒二级电站49.89%合伙份额招标公告
金竹荒二级电站49.89%合伙份额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金竹荒二级电站49.89%合伙份额 | 项目编号 | HB2021DF300090 | ||||
挂牌价 | 153.67万元 | 报名保证金 | 15万元 | ||||
挂牌起始日 | 2021-10-11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1-11-5 | 转让方 | 襄阳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代碧玉、郭万豪 | 联系电话 | |||||
标的简况 | 1、襄阳市保康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竹荒二级电站(以下简称金竹荒二级电站)由襄阳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保康县兴源电力公司、保康县黄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合伙协议,分别出资、合伙建设和经营,其中能源集团出资占比49.89%,黄泓公司出资占比27.84%,兴源公司出资占比22.27%。金竹荒二级电站主营为水力发电。 2、金竹荒二级电站于2004年12月5日正式动工兴建,2007年2月2日运行并网发电,电站装机800千瓦,工程共投资465万元资金。来源有两部分:合伙方资本金449万元,项目借款16万元(全部由能源集团出借)。金竹荒二级电站建成后实际由能源集团所属襄保源分公司代为管理,财务独立核算。 3、金竹荒二级电站在编员工共三人,均与襄保源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标的转让后,该三名职工由襄保源分公司进行安置并统一管理。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源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源之信评报字[2021]0008号 | ||||||
资产总计 | 315.94万元 | ||||||
负债总计 | 7.93万元 | ||||||
净资产 | 308.01万元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产权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仅对转让方提交的资料及转让申请书及其附件作形式上的审查,对相关文件或其它文档的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有效不做任何声明和保证。 2、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59496.jpeg" title="" alt="" width="540" vspace="1" height="341" picname="U****************36109.jpeg" oldsrc="W****************59496.jpeg">****************78262.jpeg" title="" alt="" width="540" height="780" picname="U****************86771.jpeg" oldsrc="W****************78262.jpeg">****************93826.jpeg" title="" alt="" width="540" vspace="1" height="433" picname="U****************48039.jpeg" oldsrc="W****************93826.jpeg">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5万元项目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并提供完整报名资料。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2、意向受让方需认可湖北源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源之信评报字〔2021〕0008号)和湖北源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鄂源信专审字〔2021〕029号)的全部内容,且对内容不持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合伙份额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评估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至产权交割日(即新的《合伙协议》签订日)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5、标的转让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3个工作日内交清相关款项。转让方承诺配合并协助受让方与标的企业签订合伙协议及其他事宜。受让方与标的企业签订合伙协议后,依据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8、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清相关款项,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保证成交款项能一次性付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1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 ||||||
保证金交纳 | 交纳账户 |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帐号:******** 5080 5300 2976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放弃受让的;?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及时足额付款的。 | ||||||
意向受让方需要提交的资料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议 3、公司章程 4、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受让申请书 6、承诺函 7、需要提供的其他报名资料 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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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竹荒二级电站49.89%合伙份额 | 项目编号 | HB2021DF300090 | ||||
挂牌价 | 153.67万元 | 报名保证金 | 15万元 | ||||
挂牌起始日 | 2021-10-11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1-11-5 | 转让方 | 襄阳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代碧玉、郭万豪 | 联系电话 | |||||
标的简况 | 1、襄阳市保康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金竹荒二级电站(以下简称金竹荒二级电站)由襄阳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保康县兴源电力公司、保康县黄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三方签订合伙协议,分别出资、合伙建设和经营,其中能源集团出资占比49.89%,黄泓公司出资占比27.84%,兴源公司出资占比22.27%。金竹荒二级电站主营为水力发电。 2、金竹荒二级电站于2004年12月5日正式动工兴建,2007年2月2日运行并网发电,电站装机800千瓦,工程共投资465万元资金。来源有两部分:合伙方资本金449万元,项目借款16万元(全部由能源集团出借)。金竹荒二级电站建成后实际由能源集团所属襄保源分公司代为管理,财务独立核算。 3、金竹荒二级电站在编员工共三人,均与襄保源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标的转让后,该三名职工由襄保源分公司进行安置并统一管理。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源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源之信评报字[2021]0008号 | ||||||
资产总计 | 315.94万元 | ||||||
负债总计 | 7.93万元 | ||||||
净资产 | 308.01万元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产权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仅对转让方提交的资料及转让申请书及其附件作形式上的审查,对相关文件或其它文档的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有效不做任何声明和保证。 2、详见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59496.jpeg" title="" alt="" width="540" vspace="1" height="341" picname="U****************36109.jpeg" oldsrc="W****************59496.jpeg">****************78262.jpeg" title="" alt="" width="540" height="780" picname="U****************86771.jpeg" oldsrc="W****************78262.jpeg">****************93826.jpeg" title="" alt="" width="540" vspace="1" height="433" picname="U****************48039.jpeg" oldsrc="W****************93826.jpeg">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5万元项目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并提供完整报名资料。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2、意向受让方需认可湖北源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源之信评报字〔2021〕0008号)和湖北源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鄂源信专审字〔2021〕029号)的全部内容,且对内容不持任何异议。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合伙份额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评估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至产权交割日(即新的《合伙协议》签订日)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5、标的转让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在同等条件下,标的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3个工作日内交清相关款项。转让方承诺配合并协助受让方与标的企业签订合伙协议及其他事宜。受让方与标的企业签订合伙协议后,依据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8、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清相关款项,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应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保证成交款项能一次性付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额 | 1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 ||||||
保证金交纳 | 交纳账户 | 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帐号:******** 5080 5300 2976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放弃受让的;?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及时足额付款的。 | ||||||
意向受让方需要提交的资料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内部决议 3、公司章程 4、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受让申请书 6、承诺函 7、需要提供的其他报名资料 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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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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