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苗木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苗木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本招标编号下的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国内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并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苗木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TCGS*******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范围、规模、交货期、交货地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子包号:1/2/3
招标范围:杭甬复线威海互通连接线一期工程景观绿化后行段施工项目(宁镇路段)的部分绿化苗木、种植土等供应。
交货期:分批次供货,招标人供货指令发出7天内完成对应批次供货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具体内容如下:
子包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型号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苗木1 | 独本金桂、三角枫等 | 详见招标需求 | 693995.8 | |
2 | 苗木2 | 春鹃、夏鹃、毛鹃等 | *******.33 | ||
3 | 种植土 | 黄土 | 832580.1 |
注1:(1)本项目分3个子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2)磋商顺序按子包顺序号依序进行;(3)每个子包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4)各子包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视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清单。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采购活动。
9、投标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10、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磋商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形式出售,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将采用到付款的方式,并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采用邮寄方式的,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8384-0002(注意该“-”号为减号,短横)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 电话:****-********
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
温馨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邮寄至********91@qq.com,并在底单上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招标编号和子包号,请给予配合。
七、发放磋商文件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其中集中受理发放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 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
八、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递交或扫描后通过邮件方式[邮箱:********91@qq.com]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投标报名函》(格式后附);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证(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须提交组织代码证,下同);
九、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1年1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11月5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举行磋商会议。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谢绝近期有14天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投标人代表出席招投标活动。
十一、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子包1:10,000元;子包2:20,000元;子包3:12,000元,投标人如投报多个子包的,应按各子包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方式;提交时间:于2021年11月1日16时00 分(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如下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
帐户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52/index.html">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zhenhai/)上发布,要求已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4、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三、业务主管单位
业务主管:宁波市镇海雄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十四、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聪园路585号
联系人:胡工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沈工、徐 工 联系电话:****-********
投标报名函
投标申请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苗木采购项目
企业全称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地址 | ||||
开户行及账号 | ||||
电话及其他票信息 | ||||
企业营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空调品牌 | ||||
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手机号码及 电子邮箱 | ||
附 件 清 单 |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和组织代码证(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须提交组织代码证,下同); | |||
申 请 人 | ||||
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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